需要异地就医的请注意!浙江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医疗机构名单发布啦!
需要异地就医的各位请注意了!近日,省医保中心发布了最新的“浙江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医疗机构名单”(下简称:名单)。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通529家,其中跨省异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开通496家,长三角门诊直接结算开通323家。
省内异地就医
服务范围: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统筹地持卡就医,通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刷卡结算。
待遇标准及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待遇,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异地就医办理程序执行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和目录标准。
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实时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直接支付,其余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相关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
哪些人群能够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该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医保?
第一步,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浙里办”APP等方式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第二步,你要选择跨省异地就医的省市。
第三步,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注:完成上述“三步”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适合就医的医院即可!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这些政策得注意?
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有哪些方式可查询名单?
或拨打我省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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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医疗保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程嫚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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