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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伙为难:分手1年多前女友,还欠我16500!不该要?

杭州网 2020-09-1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杭州交通918 Author 杭帮侠

俗话说得好,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情侣之间吵架分手是常有的事

但是在交往期间借给对方的钱

如果分手了

你还会选择要回来吗?

10月23日,网友“Winter-”发帖称:

一年前和女朋友分手了,分手的时候答应把之前借我的钱今年年底之前还给我,现在马上到时间了,我联系她,她不想还了,叫我想要的话找律师处理,该怎么办啊,并且附上了聊天截图。



随后,记者采访到了这位网友,据他介绍:

恋爱2年,不知道为何分手,现在也搞不明白,未分手时她分2笔向我借了2次钱,用于开花店,而这两笔钱并不是两个人谈恋爱正常消费的支出,所以想要回,之前已经还了1000元,目前还剩16500元,说好的年底前还完,现在女方改口说不还了,让我找律师。


前任的欠款会选择要回来吗?


网友对此的意见大致分两派,


一部分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然要还!


另一部分认为:算了,毕竟相处了几年的感情,不要也罢!



也有很多人说出了自己的经历:



对此,王旭阳律师认为,如果该网友选择要回欠款,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要回款项,他提出三个建议:

1. 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2. 证据上准备和前任之间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向法院进行提供。


3. 可以主张前任承诺还款的最晚期限,从最晚期限开始计算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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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交通91.8(hzfm918),转载已获授权。

编辑:赵丹


有些事情法理说得清,

情理却不好说清,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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