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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缴费,你能在杭州领养老金吗?这些情形不可以!
不少市民曾在多地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该如何确认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哪些情况可以在杭州领取养老金?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就业者。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一般账户),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多地缴费满10年的,以最后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温馨提醒: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浙江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
如何确认待遇领取地大家都了解了吗?如果还不能很好理解,下面小编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吧!
户籍所在地:江苏
我1997年至2008年在杭州工作,正常参保11年;2008年至2019年又去了上海工作,也正常参保11年。
如果2019年之后,我返回户籍地江苏工作并参保,我的待遇领取地在哪儿?
这种情况下
老杭的待遇领取地在哪儿呢?
哦~那如果我不回江苏了,一直在上海工作并参保,我的退休待遇领取地在哪儿呢?
如果我在上海工作期间只参保8年,后来回到江苏也未就业参保,退休待遇领取地又在哪呢?
那如果我在每个地方都没有缴满10年呢?还能领取退休待遇吗?
安心啦!
还是可以的!
正确答案:户籍所在地江苏。如果我在浙江省内正常参保缴费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杭州市正常参保缴费8年,那么待遇领取地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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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市人力社保局
编辑:孙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