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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1号方”获批临床使用!对轻症早期疗效明显

杭州网 2020-09-08


2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最新消息,同意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的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用于全省30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使用。非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将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


该药方对轻症病人早期治疗效果明显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2月8日下午下发《关于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 “肺炎1号方”)临床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目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该制剂的备案工作,备案号:粤药制备Z20200009000。为方便医疗机构快速应对疫情,疫情期间,允许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直接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无需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广东省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优先审批。获调剂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向该制剂受托生产企业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提供配送。


据广州市八医院中医科主任谭行华介绍,该药方是广州市八医院在临床治疗肺炎十几年经验方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等外省专家智慧,根据新冠肺炎的特点进行调整而成,以疏风散热、清热解毒、益气养阴为治疗原则,包含了金银花、连翘等十几种药物。截至目前,广州八医院在近百名新冠肺炎患者身上使用“肺炎一号方”,初步观察,对轻症病人早期治疗效果明显,可以改善肺部炎症,减少患者重症趋势,且不良反应较少。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个别病人早期服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大部分病人服用后会出现大便次数增加,老年人要减量服用。

注意!“肺炎一号”不是预防药物!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对外披露:一方制药1月31日接到协助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医院制剂并负责配制的通知后,迅速组织技术、质量、生产及市场相关人员成立了联合攻关小组,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相关要求,经过3天3夜奋战完成三批备案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所有研究资料,获得制剂备案审批。对于是否进一步推广使用,中药控股方面表示:医院制剂一般只能用于批件持有的医院使用,要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后才能使用。

此外,记者了解获悉,“肺炎一号”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轻症治疗药方,不是预防药物,未有感染的人没必要服用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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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广州发布、南方+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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