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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菜场女摊主被确诊新冠肺炎,因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杭州网 2020-09-09

2020年2月15日0-24时,玉环市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章某某(女,49岁,温州乐清人,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经营户),现住玉城街道东岙里,于春节期间多次往返乐清,在街道、社区、菜市场工作人员防疫排查和医院就诊期间,多次故意隐瞒行程,与不特定人员产生接触。

2月15日,经台州市疾控中心检测,章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当日,玉环市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现向社会公布章某某近期出入玉环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1月28日下午-2月12日中午,在城关中心菜市场2楼蔬菜37号摊位经营(经营时间为5:30-18:30)。


期间,1月30日18:26-18:29、2月6日9:40-9:47、2月6日18:15-18:20,在东城路通利药店购买药物。


2月11日8:24-9:00,在广陵南路玉环中医馆就诊。


2月12日13:27-18:50在玉环市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就诊。


城关中心菜市场二楼平面图


二楼蔬菜37号摊位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上述时间段与该患者有过接触的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看到通告后不要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玉环市疾控中心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市疾控中心电话:87222731、87232673。


2、1月28日至2月12日到过城关中心菜市场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城关中心菜市场的次日算起。


3、居家隔离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请拨打120,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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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环发布

编辑:程嫚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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