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湖北孝感:所有城镇居民必须足不出户,严禁外出,违者处10日以下拘留

杭州网 2020-09-09
2月16日晚,湖北省孝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17号令”。规定2月17日零时起,孝感市所有城镇居民,必须足不出户,严禁外出;所有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必须关闭;违反本令的,一律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市直“三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坚决阻断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
  
一、所有城镇居民,必须足不出户,严禁外出;农村村民,严禁在村湾内闲逛、串门、聚集。医护人员,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保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因病就医、因孕、因丧及经县级指挥部批准离孝人员,允许按指定时段、指定线路临时出行。违反本令的,一律处10日以下治安拘留。
  
二、所有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邮政等特种车辆和持通行证车辆可通行。违反本令的,车辆一律扣留,对当事人处10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法予以记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所有非必需的公共场所必须关闭。药店,定点的超市、酒店、农贸市场按照指挥部要求,定时、定向开放,严格控制人流量,做好人员导流、体温检测。违反本令的,对经营者处10日以下治安拘留。
  
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统筹市县两级下沉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以及村(居)民、志愿者、物业企业服务人员,成立纠察队,不间断巡查、发现、制止,对违反本令的人员、车辆,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五、违反本令的,一律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对执行不严、控制不力的单位和村(社区)予以追责。
  
六、本令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实施。

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湖北黄冈: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居民主动就诊者,一次性奖励五百元


2月16日,微信公众号“黄冈发布”公布了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0号)。

该通告称,为切实做到发热人员早发现、早诊断,防止隐形患者传染他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现就黄冈市区发热人员就诊奖励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居民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社区(村)安排专门人员护送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主动就诊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各级疫情防控人员要深入搜索排查,凡排查发现新的发热人员,应迅速组织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防控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广大市民发现新的发热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举报,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两人以上先后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奖励资金由所在社区(村)在第一时间支付,并做好登记造册。疫情结束后,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五、对有病不报、拒不接受就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依法予以查处。

六、本通告从2020年2月16日起执行,截止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


猜你喜欢 | 杭州网



往期精选 Editors' Choice



来源:孝感发布、黄冈发布 

编辑:孙莉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