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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回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杭州网 2020-11-27

刚刚,微信公众号“老干妈”发布一则声明:


2020年6月10日,我司接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委托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我司并申请财产保全。收到上述文书后,我司给予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针对上述重大事件,我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0年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对于该事件给我司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司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6月30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4月发布了一则民事裁定书,原告方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告方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裁定书显示,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担保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为本案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称,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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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老干妈”、澎湃新闻 记者 陈宇曦

编辑:程嫚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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