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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去世,39个债主傻眼:至亲放弃继承,意味着“人死债消”?

杭州网 2021-10-09

欠债人突然死亡,使得债权人方寸大乱,状告欠债人家属要求偿债本息,却得到放弃遗产继承的回应。仔细一了解,死亡的欠债人曾四处借债,还未收回借款的债权人远不止一位。日前,宁波慈溪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棘手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案件。

 


欠债人突然“没了”家属被诉放弃继承遗产


去年11月,慈溪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早在去年初,逍林的胡家源(化名)分三次,共向胜山的隋勇(化名)借款41万元,约定年底还清,其中后两笔还约定了1%的月利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知不久后的4月,胡家源因溺水意外身亡,这一消息让手握41万元借条,还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勇着了慌。

同年8月,隋勇将胡家源的妻儿父母诉向法院,要求四位至亲替逝者还本付息。可是,四位被告在开庭时当庭声明放弃对胡家源遗产的继承。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意承担逝者生前的未偿之债。

法院在审理后确认胡家源生前与隋勇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有效,但鉴于作为胡家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四被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胡家源遗产的继承,故认为四人可不负偿还责任。

欠债人“没了”,家属不认债,就意味着“人死债消”了?并不是。法院同时也明确了四被告作为胡家源亲属,仍附有对胡家源遗产管理保护之义务,不得以自身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遗产减值、毁损、灭失,判决隋勇有权要求在胡家源遗产范围内清偿本案债务。



执行法官借力“网格法官” 现有和潜在矛盾一齐解决


执行过程中,经网上财产查控,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胡家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胡家源已死亡,其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若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恐将面临终结执行。

此时,据申请人隋勇反映,胡家源名下尚有一间未办理产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店面房。得此消息,执行法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封。但因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地产难以处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被执行人胡家源生前所在的逍林某村是执行局马法官的“网格”。经马法官了解得知,胡家源生前尚有大量欠款未还清,存在系列诉讼的可能性。今年1月,又有两件胡家源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避免大批量类案增加执行矛盾,成了当务之急。

为妥善解决此案,今年4月,该案承办法官协同熟悉该“网格”的马法官一起来到上述村村委会,协商对接胡家源在该村的店面房的处置工作。在张贴债权申报公告寻找其他债权人的同时,与胡家源家属积极协商。家属也希望伤痛和风波尽快过去,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登记在胡家源之子名下的车辆变卖,扣除抵押款项后用于偿还债务。

经过店面房处置、所得款分配方案制定、实际发放等一系列繁琐又细致的工作,在法院及村委会的协同努力下,最终促成了胡家源家属与包括隋勇在内的39名债权人签订债权清偿方案,将一批数量可观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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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3交通之声 记者 杜奕慷 通讯员 许昊天 李宇飞,转载已获授权

编辑:倪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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