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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可以见面,2万关系稍亲密?这个女团艺人被判赔35万!

杭州网 2021-10-09

近日一女团前成员因私联粉丝被判赔35万元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因某文化传媒集团公司旗下女团艺人私联粉丝、收取粉丝财物的行为,该女团艺人被认定为违约并向公司支付赔偿金35万元。

据了解,该艺人所属女团为流行乐女子组合SNH48。
合约履行期间私联粉丝女团前成员被告上法庭
上海宝山法院介绍,2015年8月,陈小姐与某知名文化传媒集团公司签署《专属艺人合约》,正式成为该公司旗下女团艺人。


该合约附了一份《成员守则》,其中明确禁止“私联粉丝”“向粉丝索取财物”等行为。
▲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但在合约履行期间,公司发现陈小姐擅自与粉丝联络,并向该粉丝索取钱财。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到,陈小姐曾跟粉丝表示:哪个月低于一万那个月就不见面,我一开始说二万是指稍微亲密的关系,既然你手头紧,我们就考虑普普通通地交往吧。


此事后经该粉丝在微博上披露,相关微博文章总计阅读量逾400万,并曾登上当日微博热搜榜。


公司认为,旗下女艺人陈小姐的不当行为败坏了其自身和公司的社会信用,严重损害了公司前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所建立的良好声誉,同时也侵害了公司的预期利益,已构成根本违约。

公司将陈小姐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专属艺人合约》,要求陈小姐向公司支付合约违约金300万元及律师费5万元。
庭审中,被告陈小姐辩称,其确曾有私联粉丝、收取粉丝财物的行为,原告公司或可认为爆料事件对被告的名誉有所损害,但并未对原告公司的信用造成损失。原告公司至今仍在正常经营,旗下团体、艺人也没有因爆料事件被人指责没有信用。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解除2015年8月签署的《专属艺人合约》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解除。

本案中,被告陈小姐应当知道私联粉丝、收取粉丝财物的行为是违反守则规定的,应属违约,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被告陈小姐支付原告公司违约金35万元,并支付原告公司律师费3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网友热议:影响恶劣!理应承担后果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各行都有规矩,要按合约行事!


也有网友提醒,理性追星!

身为公众人物不仅要维护自身外在的形象更应爱惜自己在粉丝心中的形象如若做出失格之事必将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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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上海宝山法院、中国青年报、网友评论等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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