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冲上热搜!7天未消费,健身卡可退?!这里将设“七天冷静期”,但前提条件是……
11月5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市体育局等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合同(征求意见稿)》),其中设置的健身卡“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引发网友热议。
冲动办了张健身卡,7天未消费可退卡!这样的“后悔药”你喜欢吗?
“七天冷静期退费”有前置条件
《示范合同(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冷静期内,消费者如未开卡就可退款。这对于保障冲动型消费者的权益,减少投诉纠纷有重要意义。
但需要提醒的是,“七天冷静期退费”有“未开卡使用”的前置条件。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开卡(会员卡启用时间)的时间节点,一旦开卡入场使用将直接起算会籍期限,即使仍在7日内,都不再适用于冷静期退费条款。
今年10月22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曾倡导健身行业“付款后的七天内未消费无理由退费”。深圳市多家健身企业也积极响应号召,向消费者承诺:“付款后七日内未消费的,可全额退款,不捆绑销售私教服务。”
毫无疑问,“七天冷静期”给予了消费者一个缓冲期,一时冲动办理的健身卡,再也不用“跪着”练完了。
健身卡该不该设“冷静期”?网友:希望全国通行
该消息一经公布健身卡该不该设冷静期便迅速冲上了微博热搜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人非常赞成↓↓↓
也有人觉得七天冷静期没什么用↓↓↓
还有人希望“冷静期”可以推广到各种预付卡上↓↓↓
办卡容易退卡难!预付式消费究竟“痛”在哪?
花费近万元的健身卡 只能以“骨折价”转让?
教育培训等行业也成“重灾区”
无论是设置“7天冷静期”
警惕预付费成“套路贷”对于这些预付卡式消费消费者自身也要理性消费量力而行
猜你喜欢 | 杭州网
往期精选 Editor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