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独居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后续来了!老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来源:澎湃新闻(thepapernews)记者 邓玲玮 资深记者 李菁、新民晚报(xmwb1929)、网友评论
独居老人赠房产给水果摊主,家属质疑
此后,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他,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双方还做了遗赠抚养协议,其中的遗赠抚养协议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
老人妹妹等家属则一直质疑,老人在公证前就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一些症状。(此前报道☞谁在撒谎?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家属却说:赠房或非出自本意)
律师提供判决书: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近日,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
判决书显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法院委托,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被鉴定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1年5月8日,上海宝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高律师表示,后续老人的家属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要求法院指定家属作为老人的监护人,但他认为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让意定监护人小游作为老人的监护人。
老人家属:要求未来做指定监护人
5月18日,老人家属告诉记者,法院判决认定老人现在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脑部有器质性病变。家属表示,之前老人没有做过司法鉴定,近期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家属有义务监护老人,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老人现在还是一直待在家里,未来他们会对老人做进一步的安排,也要求未来做指定监护人。
小游还表示,之后还是会一直照顾老人,“我从照顾他第一天就知道,他总有一天不能走,总有一天会躺在床上,因为年纪大了。不过老人最近饭量很大,睡得也好,吃得也好。”
事件新进展曝光后
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编辑:孙莉莉
猜你喜欢 | 杭州网
往期精选 Editor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