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8时至24时,嘉兴海宁市新增8例阳性病例,今起调整“三区”范围
4月10日上午,嘉兴海宁发布关于新增8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关于海宁市新增8例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9日18时至24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8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在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60例,新增的8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153:张某,女,8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勤俭路8号。
病例154:周某某,男,7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病例155:钱某某,女,26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病例156:王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双喜村双喜二里12号。
病例157:张某,男,34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病例158:杨某某,女,4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17幢。
病例159:钱某,男,51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病例160:吴某某,女,3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4月10日0时起,海宁市调整“三区”范围: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4.2”本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专家组研判,决定自4月10日0时起调整“三区”范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封控区:解除丁桥镇万新村14组杨家桥21号、海宁鑫诺服装有限公司封控区,其余封控区不变。
2.管控区:解除丁桥镇万新村14组-15组管控区,其余管控区不变。
3.防范区:湖盐公路以南、08省道以西、洛溪河以北、海涛路-沈家坝港以东海宁区域;海昌街道欣旺小区;硖石街道杨汇桥自然村(原管控区);袁花镇梨园村梨兴苑小区、梨园村灯青汇16-20号;马桥街道桐溪景苑(原管控区);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自然村(原管控区)、东南西方向自然河道—姚九线—祝森路—红旗路合围区域,爱华印刷(原管控区);盐官镇郭溪社区水岸华庭小区、洪家墩小区;许村镇永福新村小区(原管控区);长安镇虹金村杭家埭自然村、祝家浜自然村(原管控区)。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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