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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0时至18时,海宁新增2例阳性病例,“三区”范围再次调整

杭州网 2022-05-19

4月10日晚,嘉兴海宁接连发布通报:


4月10日0时至18时,海宁市新增2例阳性病例

关于海宁市新增2例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10日0时至18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2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在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62例。新增的2例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61:刘某某,女,4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伊桥社区伊桥一里35号。

4月4日,海洲街道伊桥社区核酸采样点、伊桥一里33号蔬菜水果超市;   

4月5日,22:00 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2:周某,男,4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4月4-5日,西山公园;

4月6-8日,硖石街道北湖嘉园小区;

4月9日,21: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时空伴随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海宁公布11例阳性病例主要轨迹,

涉及农贸市场、超市等

关于海宁市1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主要轨迹的通报

 

现将1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病例150—病例160)涉及到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通报如下:

 

病例150:杨某某,女,3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工人路100号中茂商厦。

4月4日,工人路九百服饰核酸采样点、杨思姐热卤面(海宁市工人路213弄12号)、新华社区。

4月5日,无。

4月6日,15:2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1:卢某某,女,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工人路100号中茂商厦。

4月4-6日,无。

4月6日,15:2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2:顾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7/109号(苏州阿小)。

4月4日、5日,硖石街道南关厢核酸采样点。

4月6-8日,无。

4月9日,11:3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3:张某,女,8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勤俭路8号。

4月4日,海洲街道白漾社区核酸采样点。

4月5日,无。

4月6日,海洲街道白漾社区核酸采样点。

4月7-8日,无。

4月9日,19: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4:周某某,男,7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4月4日,由拳社区北湖嘉园核酸采样点、俞家桥路30号城东鲜面店。

4月5-8日,由拳社区北湖嘉园核酸采样点。

4月9日,15:1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5:钱某某,女,26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丁桥镇公园路海港超市。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6:王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双喜村双喜二里12号。

4月4日,5:1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7:张某,男,34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丁桥镇公园路海港超市。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8:杨某某,女,4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17幢。

4月4日,12:26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9:钱某,男,51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祝场农贸市场、祝兴路晓东批发部、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0:吴某某,女,3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

4月4日,爱琴海广场核酸采样点、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海马里小区。

4月5日,01:42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海宁“三区”范围再次调整,新增封控区

海宁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再次调整海宁市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


一、调整封控区如下:


新增封控区硖石街道文景苑17幢;


新增封控区:硖石街道新华社区工人路100号中茂商厦。


二、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为集中隔离点检出


4月10日晚9时许,嘉兴平湖市发布最新通报:

4月9日22时-4月10日20时,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点检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截至4月10日20时,平湖市本轮疫情累计确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1例。


感染者11:王某某,现住新仓镇安桥社区东大街60号。


4月4日至4月8日

均在平湖市新仓镇安桥社区东大街52号至108号范围内活动。


4月8日

17:05进入隔离点集中隔离至今。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嘉兴经开区解除部分“三区”管控措施


4月10日晚,嘉兴经开区发布关于解除“3.28”疫情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的通告。详情如下:

嘉兴经开区关于解除“3.28”疫情部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防办专家研判,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4月11日6时起解除对经开区“3.28”疫情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相关管控措施,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解除以下封控区:

1.   经开区城南街道晴湾佳苑北区2幢1单元;

2.   经开区城南街道紫元尚宸13幢1单元;


 解除以下管控区:

1.   经开区城南街道晴湾佳苑北区2幢;

2.   经开区城南街道紫元尚宸13幢;


解除以下防范区:

1.   经开区城南街道晴湾佳苑北区2幢;

2.   经开区城南街道紫元尚宸13幢;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0日



来源:海宁发布、平湖发布、国家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辑: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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