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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进户两年多 业主拿不到房钥匙

4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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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喜欢选择顶账房,认为顶账房便宜,可是,在享受低价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家住东安区的解女士购买的一处顶账房所在的小区开始进户了,眼看着邻居陆陆续续搬进了新房,自己却始终没有拿到开发商给的新房钥匙。无奈之下,她将开发商告上阳明区人民法院。




     2015年,解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某小区的一栋顶账房,卖房人是该小区刮大白项目的承包人,由于开发商欠其工程款,便以该房进行顶账。购买房屋时,解女士在卖房人的带领下,来到售楼处,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在她把购房款交给卖房人后,开发商又为其出具了购房发票。


     2019年,该小区竣工,开始入户,可解女士却没接到开发商的进户通知。经过询问,解女士了解到,因为开发商与承包刮大白工程的卖房人之间存在纠纷,所以不让她入户。解女士与开发商协商几次均无结果,眼看着邻居们入户开始装修,解女士有些着急了,只好将开发商起诉至阳明区人民法院,希望得到法院的帮助。


     审理过程中,通过与开发商多次沟通,办案法官了解到,因卖房人对其承包的该小区楼房刮大白工程的施工未达到开发商的要求,而解女士购买的房屋相当于开发商给卖房人的工程款,所以开发商不配合交房和过户。


     如果房地产公司认为其与案外人有工程质量纠纷,应另案起诉,不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法院经审理查明,开发商与解女士签订了合同,说明开发商已认可其购房款是抵顶刮大白工程的工程款,所以,法院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具备交付条件的时候,就应该向解女士交付房屋。


     判决生效后,由于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解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解女士很快办理了入户和过户手续。在此,法官提醒市民,购房者要注意,购买房屋的相关手续要齐全,应该到售楼处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如果出现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法律才能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李静平

编辑:苗馨文

审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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