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北京市教委公布2018年义教阶段就近入学政策
租房入学在户籍入学之后
昨天,《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今年,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审核比较严格,根据各区细则入学。”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解释,在审核这类家庭资质时,将采取部门联动。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在审核通过后,租住家庭子女入学顺序也将根据各区的政策再做调整。冯洪荣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可以确定的是,租房入学顺序肯定是在户籍入学之后。同时,要保证各区入学政策的平衡。这一政策是否会导致“学区租房热”现象的产生?冯洪荣透露,根据市教委此前统计数据显示,这类家庭并不普遍,且审核严格,“扎堆租房”的可能性很小。
小升初特长生明年取消
民办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今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校兜底接收。”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徐建姝说。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此外,今年市教委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月29日前 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7日至5月31日 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7日至 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
5月11日 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2日至5月23日 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26日至6月10日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6日至6月17日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初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9月15日 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
北京晨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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