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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被曝性侵男作家:中国男人没有性安全

2017-08-23 国馆 飞碟说

本文已取得授权

转载自公众号国馆(ID:guoguan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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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青年作家李枫突然发了一篇长文章,题目叫《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宣称自己曾经被郭敬明性骚扰: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


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郭敬明随后也发表声明:

“完全捏造,已让律师处理。”


谁是谁非,一时难以捋清。

但男性被性骚扰的现象,再次被推向了大众面前讨论。

 

-2-

纪先生是保险业代理,去年夏天接触了一位职业女性。


这个女性已婚,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头一次见面,她都没等纪先生讲明白保险的具体内容,就迫不及待地要在他那里买保险。


没费多少唇舌就做成一单,纪先生当然非常高兴。但是,这位女士居然提出约他来酒吧,说也给他老公买一份保险。


纪先生觉得很奇怪,于是说:


“那种地方很吵,不适宜讲保险的事,改天去个安静点的地方可以吗?”


这位女士更加奇怪了,她嗲声嗲气地说:


“他不知道死哪去了,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你现在来我家也行,我家很大的,睡床更是很舒服的,超大的那种。”


言下之意,她简直不是要买保险,而是要给老公买顶绿帽。


纪先生听得心惊肉跳,赶紧说必须见到她老公本人才来。



随后的几天,客户不停给他打电话,约他出去,而且都是在晚上,还三番四次唠叨老公不关心她了,留她自己一个人在家什么都不管了。


纪先生很为难:毕竟是客户,那可是上帝啊。于是他请一位很好的女性同事假扮他女朋友,陪客户吃了顿饭。


趁着女同事上厕所的时候,客户居然靠过来狠狠在他大腿上拧了一下,娇嗔道:

“你带女朋友来什么意思?”

一双大眼咄咄逼人盯着他看。但过后总算再也没有骚扰他了。



结果,过后他的女同事居然说:


“我认为性骚扰是一种主观感受,取决于当事人的概念定义与敏感度,乃至于双方‘条件’对比等等。


你有点太敏感了,高敏感度的男人过于自恋,痛惜自己身不由己的性反应罢了。”


在大众的刻板印象里,性骚扰、性侵犯这么具有攻击性的行为,肯定是以男生为主动方啊,怎么现在男生变成了被动的受害者呢?



不得不说,以前的性侵犯多数由男性为主动,不一定都是因为男性的力量大,更多的是因为男性的地位、势力、威严都比被侵害那一方大,即使他没有身体上的优势,依然可以比较轻易让被侵害方就范。


到了现在,尤其是女权主义兴起的时代,女性地位不断提高,和男性在事业、金钱方面的力量较量都趋向于平衡,而女性也有自己的欲望,她们变成施害的一方,不足为奇。


所以,不仅男生可以被男生侵害,也可以被女生侵害,尤其是在自己有求于对方的时候。性侵犯的存在,使得不仅仅是女生需要被保护,男生一样需要被保护!

 

-3-

2005年,广东疾控与预防中心做了一份报告,抽样调查了10-20岁的省内青少年,结果发现不论学历,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到3个有被迫发生过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2012年,香港护苗基金调查过超过5000位学生,结果发生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比例比女童还要高17%,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害!


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侵害,是因为他们受到侵害后比女生更加不敢出声


我们这个社会,不管在男权时代还是女权时代,男生从来都有更高的要求:


在公交车上,男生不让座,马上有人说:你一个大老爷们让下老人不行吗?


遇到突发事件,男生在一旁不帮手,马上有人说:你们这些男人上啊,怂包!还配不配当男人啊!


号称女权主义者实则是伪女权的人准会说: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上,你们当男人当成什么样了?真丢脸!


男子汉气概、大丈夫颜面……从来都和“贤惠”、“贤良淑德”这些词捆绑住女性一样,捆绑住男性。



被女性侵害?哈哈,得了便宜还卖乖:


曾经常州一位30岁的女教师,猥亵了自己班上还不到14岁的男生,被判刑三年。这件事在微博上的评价,画风居然是这样的:


“怎么我感觉这学生赚大了。”

“好希望能遇到这样的女教师。”

……

紧随其后的都是网友回忆自己青春时期以自己的女教师作为幻想对象,并感叹被性侵的男生恰恰被满足了身体欲望,是福不是祸。


如果被男性侵害?那就更加难以启齿了。


有父母甚至直接对孩子说:

“你需要忘记这些,让自己变得更加阳刚坚强。”

 

-4-

男生遭受性侵之后,心理创伤可能比女生要更大:


1、性侵过后,他们可能会变得消极沮丧,焦虑抑郁,失去自尊,心灵脆弱,有时幻想着报复,报复不成就会转变为易怒,极难控制自己情绪;


2、他们经常以不与人接触、换电话或搬家等方式减少自己再次受伤的可能,导致他们的社交能力大大降低;


3、如果被男性侵害,他们又多了一层怀疑自己性取向的障碍,产生强烈的自我否定感,并且在男性较多的场合感到异常不适,严重者甚至会发生自残行为;


4、很多直男在被害后会有性生活方面的问题,甚至有的会对正常的爱欲产生排斥感。



面对着诸多问题,男生在被性侵后走出心理困境的难度更大。


林肯公园的主唱查斯特,曾透露过小时候被比他年长的男性朋友性侵犯,因为怕被人取笑,隐忍了长达六年。


他说这件事“摧毁了我的自信性”,并让他有了轻生的念头。


前不久,他不幸自杀身亡。


知乎上有个网友“血腥男爵”,讲述过自己的经历:


某年夏天,血腥男爵被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男性夜路尾随,并且,对方把他逼到了墙角,开始扯他的裤带。



血腥男爵拿出一把随身带着的螺丝刀,用力扎进了对方大腿,狠狠跺他的胫骨,听到一声清脆的骨头咔咔蹦断的声音,对方瘫倒在地上,他夺路狂奔。


“当一个因为你而激起欲望的雄性近在眼前,当被一个粗暴的同性啃脖子扯裤子摸屁股,你tm什么感觉?那是非常原始和兽性的恐惧啊。”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这种感觉,那就像一片散不去的阴云。他从此婉拒与一切哥们之间的亲密行动,比如搂肩膀。


“短短几十秒,我感觉到了一辈子的阴影。”

并且到现在,他都留着那把螺丝刀:

“没用也没洗,上面那一片血一直提醒我人性和兽性的差别。”

 

-5-

前不久,一篇名为《我今天被性侵了》的文章在微博上很火爆。


发文的人是大连的一名22岁男性青年。根据他的自述,他考驾照、跑长途的时候,被教练开车拉到很远的荒郊野岭,在行驶途中遭遇了强制猥亵


由于肠胃不适、身体虚弱,他未能抵挡住驾校教练员的侵犯。回来的时候,他赶紧报警,但是大连警方对涉案的教练只是做出了拘留15天的处罚。


相比起性侵女性面临的完整的刑罚体系,性侵男性居然没有严厉的刑罚处罚。




2004年,一个16岁少年被38岁的的男经理以暴力手段强奸,由于无法定位强奸罪,这个禽兽仅仅被处以15天拘留的处罚;


2009年,河北两名男子抢劫而且强奸了一名打工男子,事后警察报批捕嫌疑人仅仅针对其抢劫环节,对强奸的事实一个字都没提


2012年,上海数位学生实名举报在中学时期曾经遭学校副校长的性侵,事后,该教师仅仅被解聘免;

……



以前我国法律对男生遭性侵完全没涉及,因此,性侵男性者往往逍遥法外:


“无法治罪,赔钱了事,甚至连赔偿都不用。”


但2015年以后《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是说,对男性强制猥亵,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仍然只可能是女性,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男性被强奸一说。即使施害者被认为是性侵了他人,仍然不算是强奸。


不说这很荒唐,最起码不够让人解气。

不久之前,英国也发生过类似的事。


英国男子Sam Thompson被强奸后遭警察嘲笑


一位大学女生在酒吧打工,她通过同事认识了一名14岁男孩。5月的一天,这个女生和男孩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男孩的母亲发现了此事并且向当地警方报案。


最后,这位女大学生被起诉,罪名之一,就是强奸儿童。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无性别差异的保护。英国的《性犯罪法令》明确规定,不论被害人同意与否,只要与儿童性交,便视为强奸,男童与女童并无差别。


可以看出,在保护男性性安全这一条路上,我们的国家要做的事还有很多。


-6-

社会改革的路也许还很漫长,但我们必须要走。不论怎样,如果我们的公众讨论可以加快这一进程,说明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好。


世界很大,社会很坏,随时随地都以强力破坏你的壁垒。在世界变得更好之前,只有学会自我保护,你才能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这个世界野蛮生长。



*作者简介:国馆:最中国的文化微刊。用文化修炼心灵,以智慧对话世界,在这里,重新发现文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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