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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跳楼,光骂人渣老公还远远不够

2017-09-06 丹尼尔 飞碟说

山西榆林坠楼孕妇病房


这两天,一则孕妇跳楼的新闻刷爆了微博和朋友圈。

 

事件的大概过程是这样的,8月30日,陕西榆林的待产孕妇马女士住进了陕西榆林第一医院的绥德院区五楼。经过院方的检查和诊断之后,认为“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

 

但孕妇家属,也就是马女士的丈夫和婆婆,拒绝了医院剖腹产的建议,坚持要顺产。

 

几次三番的拉锯之后,8月31日晚八点,马女士带着尚未来到人世的孩子,从五楼纵身一跃,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尸两命的悲剧发生之后,事件的进一步发展越发让人感觉悲哀和愤怒。

 

孕妇家属,确切的说,就是马女士的老公,率先向医院发难:

 


 

大概意思就是:我已经同意给老婆剖腹产,但医院就是不同意,坚持要顺产,所以老婆孩子死了,你们要给我一个交代。

 

医院表示,你这种无赖我见得多了,就怕你耍流氓,我这也有证据:

  

 

真相大白。

 

那句两句“谅解意外”真是让我感到极度恶寒,反正我就是要顺产,至于老婆嘛,死了就死了吧。

 

所以我能理解马女士挺着大肚子爬上五楼窗户时的心情,你平日朝夕相处,你很爱他,他应该也很爱你的丈夫,那个你愿意为之在鬼门关走一遭也要生下爱情结晶的丈夫,那个曾经以为会和你共度一生的丈夫,在你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却认为你死了就死了吧,无所谓的。

 

而原因,则仅仅是因为他不想你剖腹产。

 

这是怎样的绝望和无助。


 

-1-

事件发生后,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立刻炸开了锅,很多自媒体账号都纷纷表态,痛斥渣男,讲述女性在生产期间遭遇的种种不公:生孩子的时候老公和婆婆只关心孩子怎样,不关心孕妇;孩子出生后,婆婆送来的是下奶的鲫鱼汤,亲妈送来的是补血的黑鱼汤,亲疏立判;有很多人甚至要表示“感谢婆家不杀之恩”。

 

然后他们又表示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擦亮双眼,看清另一半的本性;而在生产时,也一定要亲妈到场才行。

 

他们说的对吗?没什么问题,毕竟像马女士老公这种人渣活该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人唾弃,遗臭万年。

 

但问题是中国幅员辽阔,十几亿人口,所谓人分三六九等,肉分五花三层,这么大的林子,什么鸟没有?人渣和奇葩家庭过去不少,现在很多,将来也还是会很多,纵然我们擦亮双眼,也保不齐什么时候会鬼迷心窍,上了人渣的当。

 

而且,我们再假设:如果这产妇恰好是个孤儿怎么办?她的命只能撞大运,看婆家把不把她当自己人来决定了?

 

我们再假设的极端一点:万一产妇的父母比婆家人还混蛋,巴不得自己的亲生女儿早死怎么办?


电视剧产科医生

 

婚前擦亮双眼和在关键时刻让父母到场,这些都属于预防机制,但预防机制难免会有失效的时候,比如马女士,她在入院之前应该不知道自己的老公是个人渣,婆家人完全不把自己当人看。而她在下跪的时候,父母也并没有为她争取什么。

 

在预防机制失灵之后,如果能够及时止损,虽然会造成一部分损失,但起码不会亏个底朝天,而马女士之所以绝望到采用一死的极端方式来寻求解脱,更主要的是因为止损机制的失灵。


 

-2-

 

所以,我更关注的是,作为一个27岁的成年人,为何在生死攸关的时刻,自己不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而要把决定权交给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丈夫。

 

西方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和德国,都规定只要病人神志清醒,没酗酒、没嗑药,就可以签字,让医院进行手术。如果有病人家属反对,那通常也会采用医生的意见。

 

1982年,我国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同意签字。另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规定,患者在进行检查或者手术时必须要由家属签字同意。


 

这项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如果病人神志不清或者罹患精神类疾病,而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就必须要由他们最亲近的人——家属来决定其手术与否。

 

但这也同时忽略了另外一种可能:如果家属并不在意患者的死活,甚至要憋着害患者呢?

 

于是,在新世纪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侵权责任法》中,都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都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医疗方式,并有自主决定的权力。

 

也就是说,马女士其实完全可以决定自己是剖腹产还是顺产。

 

但为什么她要通过下跪这种手段去乞求自己的合法权益(马女士的老公后来回应那不是下跪,是太过疼痛之后的下蹲动作,我特么才知道这种膝盖着地,脚掌上翻的动作叫蹲)?医院为什么没能在有相关法律支撑的情况下,于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


 山西榆林坠楼孕妇事发病房


-3-

因为怕啊。

 

马女士事件上,如果医院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没有监控录像,那这件事就会变成一桩悬案,马女士的丈夫要闹多久,敲竹杠敲多少钱才肯罢休?

 

在微博和知乎上,搜索医闹二字,有数不胜数的例子可以出现。医生轻则挨打,重则殒命,而面对医闹,很多院方也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小闹小赔,大闹大赔。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虽然有着救死扶伤的天职,但每个家属对病人的病情都有自己的独到意见,甚至宁可相信某些无证老中医开的偏方,也不相信医院。

 

而任何手术也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果医生坚持自己的看法,治好了病患,那是你的工作本分,天经地义;如果病人出现了危险,那么家属就会以“你为什么当初不听我们家属的”而指责医院。

 

所以中国的医生们早就怕了,干脆我全听你们的,出了问题不要找我好了。

 

听起来似乎有些冷酷,但如果你是个医生,治好了病人是你职责所在,如果你尽全力挽救,但依然失败的话,家属把你当成杀人凶手,甚至逼你披麻戴孝下跪以及拳打脚踢。当你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你再遇到似乎比你还懂医疗的家属,你会怎么选?


昆明某医院家属戴孝堵门,医生只能戴安全帽工作


就像媒体人雷斯林说的那样:于是无原则地尊重孕妇和家属意见的成为多数,医嘱成为毫无意义的一件事。

 

-4-

紧张的医患关系,让医生们如履薄冰,逐渐形成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

 

蝴蝶效应说: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振动翅膀,就可能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州掀起一场风暴。


 

同理,每一次家属的无理取闹,每一次医闹的胜利,每一次息事宁人,都在损毁着我们在关键时刻挽救自己健康、甚至生命的止损机制。

 

其实,因为各种原因,至亲骨肉互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可能也不是没有,但在医院这个特定的环境下,医生才是不想让你有任何意外的人,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你做完手术之后,能活蹦乱跳地走出医院。

 

所以,希望未来每一位准妈妈,乃至每一位走进医院的人,都能想起马女士,然后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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