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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只要耍赖,就能无拘无束?

2018-01-10 丹尼尔 飞碟说


有句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不,前几天合肥高铁站的一件事就深切印证了这句话。

 

一位女子因为迟到,丈夫被拦在了检票口,为了让丈夫顺利上车,她站在了高铁车厢的门口,不让关门,警察和铁路乘务人员上前阻止,这位女子撒泼打滚,一副爱谁谁的模样。


 

最后的结果呢?当然是选择纵容她啦。

 

罗女士:后来有乘警过来,把我老公放了下来,我们三个都上了车。

 

至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事人也觉得非常冤枉。

 

当事人罗女士:这个事情确实发生了,但有很多说法是不对的,第一我老公没有迟到,我们一家三口是一起进车站的,第二我没有拦动车。

 

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他们是在火车发车前五分钟赶到的检票口,罗女士领着孩子在前面跑,率先通过检票口,而她的丈夫拿着行李落在了后面,坐高铁出行过的都知道,检票口在发车3-5分钟之前关闭,所以罗女士压哨进站成功,而落后的丈夫被拦在外面也是完全可能发生。

 

这不还是迟到了吗?

 

至于拦没拦车,视频在此,各位自己看就行,相信大家自己会做出判断。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0531bv6vc5&width=500&height=375&auto=0

-1-

有人说,那几位警察和乘务人员太软弱,强制手段把这女的控制住不就得了?

 

其实我倒是挺理解这几位基层执法人员的选择,直接把这女士拽下车,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几个月前,上海的交警发现有违章停车的现象,贴了罚单,结果一抱孩子的妇女对其连续进行推搡,该交警使出了擒拿动作,把那位妇女直接撂倒,一时间舆论哗然。

 

警察的执法方式过于粗暴,这是事实,但该妇女对抗执法,并对代表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进行身体上的攻击。按理说,如果处罚,应该两边都从严处理才是。

 

然而,最终的结果是警察被记大过,抱孩子妇女仅被口头批评教育。

 

显然,两边都该挨的板子只打了一边。

 

元旦前后,长沙街头一条发了狂的金毛乱咬路人,十分钟就咬伤四人,警察赶到之后用木棍将恶犬打死。


 

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所以警方的做法合理合法,最多能批评的地方就是装备过于原始,场面太过血腥。

 

然而,某些狗粉(用这个词是为了和普通爱狗人士区别)人肉出了打狗警察的家庭地址和个人信息,导致该警察收到了成千上万条辱骂短信,电话被打到死机,还有人上门闹事,一群在打狗地点祭祀金毛的人甚至把警察的照片放到菊花上。

  

 

打死一条疯狗,事后的风险性质却和缉毒警察差不多。

 

虽然事后警方拘留了将警察个人信息发布到网上的人,社会上其他人也专门花钱做了锦旗表示慰问,说明公道自在人心。但这位警察的个人生活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之后也不排除会继续有狗粉上门闹事,恶意骚扰的可能。


 

在罗女士拦住车门的时候,如果你是在场的警察,你当然可以几秒钟之内制服她,然后让高铁准点开出,但你也清楚,身后有好多部手机在拍着这一切,没准就有人掐头去尾发到网上,制造出一个《警察不让某女子乘坐高铁,当着其女儿的面暴力执法》的爆款新闻。

 

这时候如果再有某位明星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号召大家辱骂你,某位“替天行道”的“大侠”把你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轻则你的生活陷入一地鸡毛,重则为了平息舆论,你自己成为背锅侠,前途受损。

 

而你严格执法的对象,却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以后该怎么活着还怎么活着。

 

你也有家有业,有老婆有孩子,事后你一定会反思,你那么负责图什么啊?


 

列位,如果你也是基层执法人员,看到了同行们的这种遭遇,下次出现类似情况,你还会严格执法吗?面对违法行为,装装孙子,最多是被骂几句怂,而要是硬一把,没准出什么幺蛾子呢。

 

所以,基层执法人员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出现。

-2-

心理学有个理论叫破窗效应: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

 

罗女士在一番大闹之后,成功和老公还有女儿上了车,这无疑是打烂窗户的第一块石头:我破坏了规则,但拿到了我想要的。


 

其实日常生活中这种问题也屡见不鲜:

 

一群人等红灯,有几个人看没有车直接闯红灯过去了,大部分人也会有样学样,跟着过去,坚持等红灯的反而成为了少数群体。

 

一条秩序井然的队伍,有一个人插队没有受到谴责,成功提前买到了东西,就会有更多的人过去插队,然后队伍就乱了套了。

 

一个团队,本来都按规章制度办事,运转流畅,有一个人开始各种散漫拖延,慢慢地,整个团队的其他人也会跟着散漫起来。

 

春运大潮即将到了,相信在罗女士的“以身作则”之下,会有更多的人模仿罗女士的行为:高铁能等她,凭什么不能等我?

 

吴思在《潜规则》中曾经有过论述,如果打破规则之后获得的好处远远大于其付出的代价,那么就容易出现潜规则,有第一个人从潜规则中获利,就会有第二个人模仿,到最后大家都去遵循潜规则来做事,谁真的去遵守明面上的规矩,反而成了傻瓜。

 

而现在社会存在的一个潜规则就是:按闹分配。甭管你做的对错与否,只要你能闹,就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同样是赶车迟到了,守规矩的人只能改签或者退票,既付出了时间成本,也多花了钱;但不守规矩的罗女士只要把住车门不松手,就能成功坐上这趟车。

 

对罗女士这类人的纵容,就是对遵守规则的人的辜负。



-3-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希望规则能够得到遵守,不希望自己处在一个无序的世界里。

 

我们总是倡导提升素质,做一个文明人,通过教育来实现所有人都遵守规则的状态。但我觉得光是教育远远不够,比如罗女士,曾经获得优秀教师的称号,你能说她所受的教育不够吗?

 

所以,除了教育之外,我们还需要另一种手段,让规则能够强制运行下去,那就是让践踏规则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图片来自网络

 

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十二)钻车、扒车、跳车;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罗女士工作的学校给与了她停职的处分,但那是学校的做法,她违背相关管理条例的做法应该由司法部门追责,该罚款就罚款,至于是否违背其他法律法规,也应该根据相关的内容进行处罚。


 

总之要让大家看到:这就是违法违规的下场。而不应该息事宁人,和稀泥了事。

 

像罗女士这样的人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会有,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在有法可依的状态下,对这类人进行适当的处罚,并同时保证基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权利,才能让这种人越来越少。

 

毕竟很多毛病,都是惯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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