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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反被“捕” 武陵公安连破3起非法捕鱼案

常德发布 2019-12-24

目前,正处于全面禁渔期,但仍有人禁不住诱惑想通过非法捕鱼,谋取高额利益。近日,武陵公安水上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300多斤鱼类,以及电捕鱼工具。

▲犯罪嫌疑人刘某捕鱼现场

最近,水上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沅江撒网捕鱼。

5月17日凌晨1时许,该所民警巡逻至沅水四桥附近时,发现几人正在将捕获的鱼从船舱里拖上岸。见状,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见被民警发现,几名男子试图逃跑,但很快被民警控制。民警当场查获白鲢、草鱼、鳊鱼等鱼类224斤,收缴捕鱼胶丝网60多米。

▲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其捕鱼工具

▲犯罪嫌疑人刘某捕获的鱼类

经查,捕鱼男子刘某(男,60岁,丹洲乡长湖村人),以捕鱼为生。他见到市场上鱼类等水产品价格上涨,于是打起了网捕鱼的主意。由于白天不容下手,他趁着天黑驾着小木船在沅江河里捕鱼,近期共捕了3次鱼,并将非法捕捞的鱼贩卖到市场上非法牟利。

据该所办案民警介绍,禁渔期以来,该所于4月11日、12日,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两名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缴获鱼类100多斤,以及电捕鱼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丁某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武陵公安提醒:

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武陵区禁渔范围为沅水流域上起德山大桥下至汉寿县新兴乡。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非法捕鱼的行为对沅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会严重影响鱼类生物的繁殖能力,且非法捕捞水产品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武陵公安)

(一审:陈为民  二审:王华  终审:廖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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