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2019年上半年,经澧县公安局四二二专案组缜密侦查,现初步查明肖程、肖超军、肖长青、肖超红、王子豪、毛华鑫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恶势力犯罪。近日,肖程、肖超红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王子豪、毛华鑫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为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肖程(男,1973年10月出生,澧县澧阳街道人)、肖超军(男,1978年3月出生,澧县澧西街道人)、肖长青(男,1974年5月出生,澧县澧澹街道人)、肖超红(男,1974年10月出生,澧县澧阳街道人)、王子豪(男,1976年12月出生,澧县澧阳街道人)、毛华鑫(男,1988年9月出生,澧县澧浦街道人)及其他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同时专案组依法受理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来访来信地址:澧县公安局业务楼107室
联系人:
赵警官,15200691320
雷警官,13973648520
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澧 县 公 安 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