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法务总裁:北京大学梁志祥,从律师到法务的神奇之旅
丰富的工作经历
与腾讯法务总监江波和阿里法务总监余思瑛一样,百度法务总裁也并非开始就主管法务,而是经历了公务员→律师→百度法务,三个过程。而且与余思瑛一样,都是在2005年加盟公司,在公司成长过程中都立下汗马功劳。
作为一家搜索引擎公司的高管,其个人信息似乎被屏蔽的非常好,很难搜索到其更多的信息,比如年龄、入学时间等都未能查到。
学霸
梁志祥曾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法律学位。
后来就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
从国内顶尖法学院到美国顶尖法学院,可见梁志祥的学业成绩非常好,这也为他后来在百度打拼奠定了基础。
工作经历
梁志祥曾供职于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然后辞职做律师,首先到君合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曾在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 LLP纽约总部进行工作交流。梁志祥为公司在各种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中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律支持和保障。梁志祥也曾直接参与百度2005年在美国纳斯达克IPO进程,完成了百度历年的收购兼并和国内外商务合作项目当中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工作。
2005年6月加盟百度,2011年6月晋升为副总裁,并担任总法律顾问。2013年1月起兼任CEO助理。梁志祥负责百度大法务审核监察体系和公司总裁办工作,具体包括法务部、在线管理部、政策研究部、专利事务部,业务审核部,销售监察部,职业道德部等。
百度副总裁梁志祥
新时代法律服务市场变化
对于企业法务与外部律师如何同生共赢、共同合作,百度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梁志祥先生分享了过去十年中对法律行业的一些思考和感受,并总结了十年中法律行业发生的重要变化。
1、法律服务市场不再完全依靠靠关系,比以前更需要靠专业。选择外部法律服务不再像十年前一样,由总经理或CEO等商人决定,而更多的要依赖企业法务部的专业意见。
2、律所的运作方式和律师的工作方式发生转变,不再仅仅是围绕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律师们如果希望赢得客户,特别是赢得中国客户,除了对法律专业的精通,更需要对客户企业的深入研究和了解,对客户行业过往历史和未来发展的分析和思考。律师的价值不能仅停留在控制风险,告诉客户哪些不能做,而应该着眼于如何解决客户的商业问题,保障客户实现其商业目的。
3、法律人要不断的学习和完善自己。十年前信息获取方式单一,律师靠信息的不对等还可以保证一定的专业地位。随着网络的发达,任何信息都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获得。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只有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能力,才能保证自己的个人价值。
百度法定代表人
百度实际上是两家公司。一家是美国上市的交易代码为“BAIDU”的公司;另外一家是注册在中国境内运营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后者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李彦宏,而是梁志祥。
通过VIE架构,这两家公司的关系是:
1、“BAIDU”并不持有“北京百度”的股权;
2、“北京百度”赚的钱,要通过业务的形式全部支付给“BAIDU”。
换言之,“北京百度”赚了钱,根据VIE约定,要全部给“BAIDU”;“北京百度”犯了法,由于“BAIDU”并不是北京百度的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所以“BAIDU”在美国华尔街的投资者,对于百度杀鸡取卵的做法是默许的。
如果百度违法了,李彦宏是无责的!
李彦宏持有美国绿卡,李彦宏的家属疑似美国国籍。李彦宏最大的资产体现的是美国上市的“BAIDU”的股权,所以说,李彦宏的主要利益在境外是没有问题的。
李彦宏并非“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该公司法人代表叫梁志祥。
根据国内一般的做法,出了问题被告(被告人)是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百度“纪委书记”
在谈及政界腐败的时候,我们最熟悉的一句话就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BAT内部腐败频发,与公司内部管理缺失和制度设置的不合理分不开。相关专家表示:“目前互联网巨头员工腐败的根源在于平台建构和团队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BAT企业长期重视业务增长,而忽视制度建设,就会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
百度专为其内部反贪行动取了一个名字——“阳光职场”行动。今年5月12日,百度通过一封《打造阳光职场 做简单可依赖的百度人》的内部邮件,向全体员工通报了 “阳光职场”行动查处的7起涉嫌内部贪腐的事件。在此之前,百度还发起过两次声势浩大的反腐行动,分别在2014年和2012年。
百度的纠察部门名为“职业道德建设部”,内设委员会,由元老梁志祥亲自挂帅,负责监督、核查公司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部门的核心成员均为从事过企业内审、检察官、警察等职业的专业人士,具有高度独立性。在进行腐败案件调查时,“职业道德建设部”不必经过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即可直接展开调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工作。
平凡即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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