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租金还占铺不还?端州法院上门强制执行

长期拖欠租金占铺不还

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还拒绝搬离!

4月28日

端州法院顺利执行了

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案件回顾

2018年6月,余某租赁肇庆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建设二路的商铺用于经营汽车用品贸易,租期共三年。然而,自2019年5月起,租赁人余某开始停缴租金和清洁费,人不知踪向。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端州法院。要求与余某解除租赁合同,腾退租用的门店,支付拖欠的租金、清洁费并依约承担违约金。

2020年7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了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限期将承租商铺腾空交还原告,并承担相应租金、占用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该物业公司向端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端州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和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期间,案涉商铺一直处于关闭状态,被执行人拒不搬离场地,对物业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为保障物业公司合法权益,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必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迁出商铺,并搬走属于其所有的物品,将商铺交由申请执行人使用。


拒不履行

日前

被执行人到期仍不履行法律义务

4月28日上午

端州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到达现场

进行强制清场腾退



腾退现场 

在大门紧闭的商铺门前,执行法官现场宣读搜查令,组织人员外围警戒、劝退路过围观的群众、搬运贸易公司剩余的物资。


强制执行中,全程运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影,确保执行行动公开化、透明化,清场活动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 ■ ■ ■ ■

▲腾退现场和腾退完毕的涉案商铺


看着被占用的商铺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终于腾空,肇庆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白某喜不自禁:


“很感谢端州法院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依法办案,迅速执法到位,帮助我们企业减少损失,使我们企业能够尽快盘活资产。”



风险提醒:

端州法院执行法官李伟青表示,像此类负有腾退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需要尽早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法院会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采取限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清场腾退等措施,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

端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

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为民办实事

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肇庆政法  端州发布 

端州区人民法院  


往期回顾


肇庆中院扎实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我为群众办实事】广宁法院:假期不“打烊”,便民服务暖民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