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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要法院:法官“四进”镇村化解群众“烦心事”


南粤盛夏,骄阳似火,新桥镇碧水蓝天相映,一派宁静祥和。谁能想到,就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有一宗剑拔弩张的纠纷“悬而未决”。今年7月,这场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村民们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一宗困扰了村民和各方多时的“烦心事”终于化解。



事情还得从2019年12月说起,被告某供电部门为建设工程项目,与原告高要区新桥镇某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相关用地协议,并支付了占用地补偿金给原告。
2020年7月,该工程项目竣工投产。但该项目却引起了当地村民的不满,原告方村民认为,当时的经济合作社社长是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与被告签订的协议,被告的做法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们的权益。2020年4月,原告将被告诉至高要法院,请求认定协议无效并将土地恢复原状交付给原告。
高要法院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人郑法官发现,案涉的供电塔项目是合法建设的社会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而村民们却对该项目充满了争议和不解,要想解决这宗困扰各方多时的“烦心事”,可不能只是坐堂办案。于是,他与审判团队“四进”镇村,只为让各方消除对立,让矛盾“归零”。
“开庭前,我们先去实地走访了一遍,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案情。”郑法官表示,审判团队一进镇村,首先就向镇里的相关负责人、维稳信访部门了解情况,再到村合作社、田间地头走访了村民,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勘察了工程现场情况,对实际情况和动向有了更多的把握,也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顺利解决矛盾,就要让当地村民充分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打消他们的疑虑。案件开庭后,针对各方群众的诉求,审判团队再次来到镇维稳信访部门,针对村民意见激进以及信访的内容,汇同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向村民进行释法答疑,解开他们的“心结”,积极引导村民群众依法治理、依法维权。
6月21日,郑法官和审判团队三进镇村,带着案件焦点问题,召集当地镇、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及供电部门等相关人员召开“案情研判分析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分析研讨双方利益的共同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预案。供电部门表示,该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他们愿意积极协助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和助力经济发展。经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了和解共识。


7月9日,在新桥镇工作组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郑法官和审判团队第四次深入镇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到镇综治办进行调解,晓以法理人情,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供电部门提出的调解方案得到了原告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双方顺利签署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一起矛盾尖锐、困扰各方多时的“烦心事”,终于案结事了。


来源:高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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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畅

审校:冼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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