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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刚柔并济巧执行,画出群众利益“同心圆”
在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王某在规定期限内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90万余元及利息后,陈某夫妇却好似“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杨某一直没有等到两人的还款,无奈之下他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不容情,但法与情也能在善意文明的执行下开出“和解之花”。今年5月,执行法官根据一条财产线索,查到被执行人王某在异地有固定工作,便迅速到异地冻结了王某的工资账户。不久后,王某现身法院,但她也表达了自己的难处——丈夫陈某做生意失败后,目前家庭的一切日常开销都由她承担,账户被冻结,两人难以维持生计。夫妇二人表示愿意分期还款,恳请法院能够协助调解。
8月2日,执行法官找来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耐心细致地给双方释法明理,厘清利弊,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三日后,杨某顺利拿到了第一期的还款14万元,接下来,执行法官还将继续密切跟踪陈某分期履行的情况。
一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成了三人绕不开的“路障”。2016年,李某伦、李某芬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因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产生了意见分歧,只得对簿公堂,据理力争。最后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两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李某某不仅要支付欠缴的租金,还得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状态返还相应面积的土地。但该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应返还的面积和界限还存有一些争议,执行期间,李某某找出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约谈李某某,开门见山地指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责任和后果,假如李某某仍固执己见,等待他的将会是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刚性”执法对李某某产生了威慑作用,不久后,李某某便主动拆除了案涉建筑物并返还土地给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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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畅
审校:冼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