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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法院:以老百姓最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德庆县人民法院 Author 德庆法院


诉讼调解工作,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调解工作不仅可以坐在调解室内“面对面”调解、或是利用线上平台隔空化解纠纷,也可以将司法服务送到家、或在田间地头当和事佬,还能开启多元夜间“不打烊”调解……无论哪种形式的调解,都是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出发,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在公平正义中体现高效便民。
01夜间调解7月27日晚8:30,德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依旧灯火通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肇庆某办公设备公司与德庆某电脑公司经营者梁某一直有业务来往,梁某拖欠该办公设备公司货款7500元迟迟未支付,追讨未果后,该公司把梁某诉至法院。
梁某因工作原因与工作日上班时间错开,考虑到梁某的实际情况,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为其开启“夜间调解”模式。

调解员结合案情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通过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晚签订协议。随后,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一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02上门调解8月11日,一个简易的“调解室”在当事人的家里搭起。
2021年4月30日,莫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朝阳路行驶过程中,撞倒行人许某某,造成许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德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莫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许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由于许某某年过六旬,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腿脚受伤、行动不便。调解员在与莫某某协商后,决定对该交通事故纠纷进行上门调解。前期,调解员已积极与双方多次沟通联系,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研究合理的调解方案。在“面对面”的协商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签订调解协议


03乡间调解8月18日下午,何卓坚法官来到莫村镇诉讼服务站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年2月,赵某某、练某某(夫妻关系)以生意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某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42.9万元,还款期限为一年,并以莫村镇古有街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物。在还款过程中,被告因资金周转不灵导致断贷。在借款到期后某金融机构多次追讨,至今未还。
何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地处偏远的莫村镇,为给当事人提供最大的便利,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莫村镇诉讼服务站内开展调解工作。
何法官在与双方沟通联系后,为被告制定了合理的还款方案,同时,建议原告体谅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在法官的努力下,顺利促成了双方调解,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一起矛盾纠纷就地成功化解。


▲在高良镇诉讼服务站内调解
7月8日,高良镇诉讼服务站挂点法官杨向虹联合高良镇司法所所长在诉讼服务站内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2021年4月,莫某某因生产生活需要向梁某某借款40000元,言明两个月内归还。逾期后经梁某某多次催讨未还。
由于莫某某工作原因不便到法院,与梁某某协商后,杨法官与法官助理一同驱车前往高良镇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在法官与司法所所长的积极调解下,莫某某承诺两个月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至此,一场矛盾纠纷由对簿公堂化为握手言和。

04线上调解9月8日,德庆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员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上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线上远程调解。
2020年8月,曾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莫某某借款10000元,并言明九个月后归还。逾期后经莫某某多次催讨未还,遂诉至法院。
由于本案原告莫某某及被告曾某某分别身处广州市和端州区,因工作原因均不便到现场参加调解。为减少双方诉累和节约诉讼成本,调解员决定为双方开启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曾某某从2021年9月起分三期偿还全部借款。



德庆法院一直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在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在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德庆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白+黑”“上门+下乡”“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模式,既练好“脚下功夫”,又做好“线上功夫”,努力以最佳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今年以来,德庆法院诉前联调室调解案件205宗,委派消委会、金调委等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98宗。


来源:德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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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畅

审校:陈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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