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搜 | 骗子声线酷似偶像,女子竟因此被骗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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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凭借声音酷似王思聪实施婚恋诈骗#
引起了肇法君的注意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被告人全某和被害人梁某通过婚恋网站“珍爱网”相互认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在网站上,全某伪造了自己的真实收入情况,将自己打造成外形良好、家境殷实的的“高富帅”。两人“相恋”后,梁某便搬到全某某家中与其同居,长期保持恋爱关系。
一年后,被告人全某又通过该婚恋网站与熊某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18年11月登记结婚。结婚后,全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继续与被害人梁某保持恋爱关系。直至2019年2月9日,梁某才发现全某已婚的事实,察觉自己被骗。
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全某以还赌债、赌博回本、从事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挟梁某,并以要出国学习深造、归还朋友借款、赎回抵押车辆、被单位辞退没有年终奖金、不能出租花车要赔付定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梁某共计人民币57.43万元,用于其平时的生活挥霍及其与熊某的婚礼花销。
裁判结果
2020年3月26日,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赔被害人梁某的经济损失57.43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全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一般的婚姻诈骗犯罪,多数是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而在本案中,被告人全某在虚构事实和取得财物之间,看似还存在民事借贷和婚姻关系,这样是否构成诈骗呢?
被害人个人合法财产是刑法保护的对象,被告人对该财产恶意侵犯、占有,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全某的行为依然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近几年,男女青年在恋爱中伪装成“白富美”、化装成“高富帅”,以结婚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呈多发态势。如何应对此类婚恋骗局?
首先,大家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双方当事人在交往过程中,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多方核实对方身份信息,谨慎应对对方以各种理由的借款行为。
一旦产生借款行为,更要注意保留借据、信息、汇款记录等证据,发现可疑情形要及时报警处理,谨防他人以“恋爱关系”“结婚为前提”伺机实施诈骗财物的犯罪行为。
资料来源:审管办 新浪微博
往期回顾
编辑 :刘畅
审校:冼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