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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污染整治一年间① 〉延平这组发展数据 是以往6年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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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广播电视台:柯仙炉 黄勤华

■通讯员:饶延平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去年2月,南平市以延平区为重点,打响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攻坚战”,延平区5224户退养户开始转产转业,为了帮助、引导和扶持这些退养户转产转业,延平区还制定了《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退养人员转岗就业的九条措施》,积极对接省、市支持政策,对退养户转产转业实行叠加补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九条措施给退养户们都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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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夏道镇吴丹村,养猪退养户魏发安、吴敬登流转了50亩土地,建设设施农业大棚,种植火龙果、茄子等优高品种的瓜果蔬菜。




延平区夏道镇吴丹村退养户:魏发安

每亩大棚它有补50% 大棚的投入费用。我这个是按标准4万元大棚的投入,上面补50%的话补2万元钱一亩。


魏发安说,发展设施农业,投资比较大,各级政府的叠加补助减轻了很大经济负担。



延平区夏道镇吴丹村退养户:魏发安

政府扶持力度大了,我们发展农业种植这方面信心也更大了。


据了解,夏道镇吴丹村曾经有九成以上的农户都以养猪为主业,拆掉猪栏后,大部分退养户都转产转业。



延平区夏道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吴作旭

把转产转业的九项政策及时宣传到每户退养户,引导他们进行生态的种植和养殖业。目前,我们镇里面退养户有698户,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帮助,目前已转产有637户,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还有运输业,还有夏道的特色产业、保温业。


转产转业的九条措施,是支持退养人员就业培训、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它帮助许多退养户顺利实现了转产转业。




在延平区太平镇南坪溪的一条小山沟里,原来这里的一大片养猪场现在华丽转身为工厂化香菇种植大棚。



这是曾厝村生猪退养户曾禹銮、曾禹尧、朱仕本等领头创办的南平农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他们曾经是当地有着十几年“猪倌”生涯的养猪大户,去年3月,他们响应政府号召全部拆除了猪场。



后来,在延平区、镇、村各级干部的引导、帮扶下,他们创办了这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在原来猪场上建设起近30亩的工厂化产菇大棚,并组织退养户108人从事食用菌栽培。




南平农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朱仕本

按今年目前行情来讲,效益是很不错的,平均过去一斤菇大概都在五六元。


朱仕本说,合作社已经收获了两茬,产值100多万元。



延平区太平镇人武部长:郑维君

政府也是从实际民生角度出发,一共做了几个方面的努力。一个是开展技能方面的培训班,促进他们再就业的能力;另外一个,也积极地向外面引进一些企业,引进一些技术,促进老百姓转岗转业;另外一个方向,政府各个部门也在从转产转业方面对他们进行指导。


去年以来,延平区不少退养户通过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短平快”的经济项目。去年,延平区新建合作社28个、家庭农场6个,新发展蔬菜种植3456亩、果园4339亩、新建设施农业3492亩,是以往6年总和。


新闻链接


延平区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

退养人员转岗转产就业的九条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畜禽养殖退养人员转岗转产就业的扶持力度,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成果,现就加快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退养人员(仅限于2016年11月15日后退养的延平户籍人员,包括养殖户、养殖从业人员)转岗转产就业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就业岗位培训

1、免费学历教育。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可免费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重点以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以村主干和合作社负责人为对象)、园艺(蔬菜、果树、花卉)、生物技术及应用(食用菌)、林业技术和园林技术专业、水产养殖专业为主。

2、免费专业培训。根据自身需求,以镇、村为单位组织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免费参加农村电商、农机、花卉园艺、水稻、蔬菜、渔业养殖、农资经营、果树、中药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方向的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培训,培训天数3-5天。

3、岗位就业培训。由区人社部门牵头,区教育局、妇联、团区委、总工会等职能单位配合,组织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和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参加家政服务业等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充分择业就业,人社部门按照实名制予以补助,补助培训经费每人500元。


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退养转岗转产人员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由30人以上核心社员组成,经工商登记注册后,并确定主导产业且开始动工建设的,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每个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给予规范化办公建设补助经费2万元。鼓励区33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吸纳退养转岗转产人员为长期务工人员,每接纳一名退养户为员工并建立接纳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的,给予奖励2000元。

2、扶持发展家庭农场。鼓励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利用原有养殖场所或承包流转土地创办家庭农场,开展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按省级示范农场规范要求新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已开工建设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1万元的规范化建设补助。


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设施农业补贴、购机补贴以及农业“五新”技术推广项目等政策扶持向转产转岗人员倾斜,六类设施大棚补贴标准除省级补助外,市、区两级再行补助25%,将设施大棚补贴提高到50%。

1、发展果业。引导退养转岗转产人员按照“适地适种”原则发展水果种植,推进水果种植与休闲观光融合,建设集采摘、科普、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果庄园,拓展果园功能,实现水果种植多重增值。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开垦新植优质水果20亩以上,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每亩给予补助500元。

2、发展优质蔬菜、花卉产业。发挥延平区毗邻福州等沿海大中城市的区位优势和百合花产业优势,鼓励退养转岗转产人员从事蔬菜、花卉生产和销售,新建蔬菜(瓜果、食用玉米等)、花卉基地5亩以上(种植百合花、非洲菊、玫瑰、郁金香等),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

3、发展食用菌产业。引导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发展食用菌生产,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新植竹荪3亩以上(或其他菌类),每亩补助500元;新栽香菇等食用菌3万袋以上(含其他袋装栽培食用菌),给予每袋补助0.3元。

4、发展山塘(水塘)养殖。引导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发展山塘(水塘养殖),养殖鱼类、泥鳅等特种养殖,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区相关部门确认,每新建一亩鱼塘,予以补贴500元。


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

利用南平高铁北站、绕城高速出口等交通便捷和茫荡山自然保护区、延平湖库区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百合花、果蔬、渔业为主导的农业观光休闲产业,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促进转岗户就业增收。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委办发〔2016〕47号)文件精神,对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创办并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40万元。对符合《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及《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旅游特色村,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


五、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区城乡建设旅游局、农业局、共建办、延平国土分局等部门的美丽乡村、千村整治、山垅田和宅基地复垦等项目优先安排畜禽整治重点乡镇、村。大力扶持退养转岗转产人员集中流转和整理复垦农村土地创办农业实体项目。流转农村耕地100亩以上、流转时间达3年(含)以上的,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鼓励转岗转产人员将原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复垦利用,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认定后,每亩予以补贴1500元。


六、支持转岗创业就业

退养转岗转产人员自主创业,其租用经营场地在南平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的,给予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资助时间最长2年。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 3 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南平市工商注册开业五年内自主创业项目,经专家综合评审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推荐导师跟踪辅导。

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登记后,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具体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4号)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补贴。

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可以在创业地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提供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办理程序按《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福银〔2016〕33号)规定办理。

对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的转移就业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参照《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有关规定,给予1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转移就业人员可延长至60周岁,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残疾人等按《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仍从原渠道支出。

扶持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体系,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结合畜禽集中治理乡镇、村的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农村“互联网+”创业享受《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综〔2015〕256号)等相关扶持政策。


七、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延伸农业产业连。农村“互联网+创业享受《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综〔2015〕256号)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区现有33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大型畜牧养殖龙头企业、2家竹木加工企业和7家果蔬类龙头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就业。

对于用人单位招用退养转岗转产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的,按实际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标准补助,同时享受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八、扶持发展生态竹木产业

鼓励退养转岗转产人员利用畜禽养殖用地发展生态竹木产业,扶持发展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竹木制品加工业。发展竹木产业享受《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竹产业提质发展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扶持政策。


九、着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区级财政每年整合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建立区整治畜禽污染治理转岗转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上述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专项资金兑现办法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另行制定。

以上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并由区农业局、财政局负责解释。政策兑现以奖励及项目补助为主。 



制作:南平广播电视台

微刊编辑:王馨

微刊校对:陈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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