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CRS信息交换名单没有香港?我的离岸账户是不是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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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每年借离岸账户和公司逃税漏税流向海外的资金高达1万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万亿)。各国政府面对每年流失的巨额税收,自然不能坐视不管。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了一个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缩写,中文翻译为“统一报告标准”,它是一个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指导准则,目的就是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而如今CRS已经成为高悬在所有企图利用离岸账户偷税逃税企业头上的一把刀。
最新数据显示,全球已有102个国家承诺实施并最迟将在2018年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但这个承诺还只是国与国之间税收居民的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第一步。要完成信息交换,还要求该国已经加入《多边税收征管公约》并签署自愿遵守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为基础的框架协,也就是MCAA,按照该协议规定,一旦提交后续通知,签署国之间的双边信息交换就将生效。
目前中国已经完成了全部以上步骤,与61个国家和地区在MCAA下“配对”成功,信息自动交换关系正式被“激活”。也就是说,中国将在明年9月与该6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
但是!此前已经公布要与中国内地交换信息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都不在这份名单中!
这是不是意味着香港离岸账户暂时不会受到CRS影响了?
别想太多。作为中国内地居民最大的金融账户开户地之一,中国香港今年已承诺将全面提速反避税涉税信息交换,涉税信息交换扩大至所有承诺实施的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目前,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地尚未和内地达成账户信息互换协议,但多名CRS专家认为,随着征税透明时代到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与中国内地之间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并不遥远。
1) 2017年1月1日,完成对新客户开户流程的改造,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新开户客户,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出其中的非居民账户。
2)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高净值(在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大于100万美金)存量个人客户的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其中的非居民账户。
3)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向国税总局的首次信息报送,并在以后年度每年定期向国税总局进行信息报送。
4) 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5)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其余所有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其中的非居民账户。
而香港地区,2017年3月16日,香港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及修订议程,专门讨论落实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账户资料的最新情况,立法会随即发布文件,承诺将全面提速反避税涉税信息交换,涉税信息交换扩大至所有承诺实施的100多个国家或地区。
目前大量注册在CRS交换辖区,且没有关联在岸企业的离岸账户被银行催促销户。
离岸账户的门槛也已经高不可攀:BVI空壳公司想要新开账户,想都不用想了;目前一部分说法是进账达不到300W美金或日均余额达不到5000美金的离岸公司账户根本行不通。
而在香港注册的离岸公司,也不要再做零申报了。香港税务局对香港公司纳税申报由原来的抽查升级为百分之百的核查,如果原来税务申报是零申报以及没有出示审计报告的公司将会彻底暴露,会受到香港政府冻结在港资产、冻结银行账户、追缴三倍罚税款、甚至坐牢的严重处罚。
根据香港税法,税务局有权在7年内的任何时间查阅公司账目,存在账务申报瑕疵(长期进行零申报)的香港公司应赶在2017年6月份前,需对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的账务重新做账,并出示审计报告。没做审计报告不理会的后果,税局会自评税费按收入的16.5%再乘以3倍的处罚,不含瞒税的罚金,营业额高的公司需要更加注重税务审计之问题。
1.公司成立后无任何经营;
2.银行帐户没有任何资金进出;
3.没有以该公司名义购买任何物业。
香港公司成立18个月需进行第一次税务申报,以后按照公司会计年度申报,一年一次;利得税率为16.5%;公司不盈利不交税。
报税流程是:提供单据→整理单据、账务处理→做账完毕→交由核数师审计→审计完毕→报告交股东签署→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去政府报税→相关文件返还客户
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销售票据:发票、合同
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费用票据:工资、租金 (租赁合同)、运费
公司基本资料: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 年申报表、章程、法团成立表、上一年度报表
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通常情况合同上会有银行的签约地);
客户也不是香港的(买家和卖家);
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
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OFFCIE和聘请当地的员工;
接单不在香港完成;
货物经香港转船运输是可以的,货物香港停留再发运是不可以的。
总而言之,离岸账户以后是越来越艰难,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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