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证】2018年1月1日起,车上没有反光背心就过不了年检?真相是······
“明年开始,
如果你的车没有配备反光背心,
将不能通过年检!”
昨天,
这则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是事实还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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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这个消息的传播呢?
据了解,
这应该是大多网友对国家出台的
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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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相比于2012年的旧版,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据悉,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新标准中有不少与广大车主切身相关。比如电动车窗应具备防夹功能,比如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比如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止情况下,喇叭要求能正常使用。
车窗防夹功能
三点式安全带
而标准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随车须配备1件反光背心。对此,很多人解读为: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所有车辆年检都要检查反光背心。
文件中的确对车辆配备反光背心提出硬性要求,
但并非针对所有车主,
而是汽车生产企业。
南宁市车管所官方微信号也发布文章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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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其最新版本为GB7258-2017,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自 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GB7258-2017 第12.15.2 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由于这是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网络配图)
综上所述,目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并不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并且,由于GB7258-2017国家标准仅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反光背心,因此,即使修订后的GB21861规定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检查的车辆范围也只是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尽管网传的“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对GB7258 -2017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即便没有要求所有车主配备反光背心,交警认为,车上备一件反光背心还是挺有必要的,有备无患。
如果在夜间车辆发生事故,
需要路边救援或处理的话,
在使用三角警示牌的同时,
车主着反光背心,
更能给后方其他车辆做出一个安全提示。
来源:南宁车管、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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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策划:柳报传媒·微报(lzweibao)
整理:吉吉
值班:益达
校对:周著
责任审核: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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