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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总理点题人身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完善金融服务,促进人身保险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平稳较快发展,目前商业人身保险已在全国达到一定覆盖面,但也存在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一、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

二、

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
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
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三、

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对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最高可至公司总资产的45%,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深入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挪用、套取、侵占保险公司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的权责,规定按照便民原则,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及时结算和拨付医保基金,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会议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要求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公开排放信息,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实习编辑 王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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