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志向:到没听过基督之名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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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
(19)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21)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22)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23)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24)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
这段经文中有三件事要关注。这些事对你的生命都有直接影响(即使你现在还不晓得),并直接跟上帝以及他在二十一世纪要达成的目标相关。
在这段经文里我看到:首先,要有神圣的志向。其次,有无比巨大的需要。第三,有全球性的策略。
我们逐个来分析这些方面,看它们如何彼此连接在一起,又如何跟我们以及我们所生活的当今世界联系起来。
第20节说:“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
保罗被神圣的志向掌控。我说他被掌控,因为在接下来的22节他说,“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还有在第23节末尾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
当你渴望去做某件事,年复一年有这样的想法,却总是做不到时,就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在掌控你。而那掌控保罗和拦阻他去往罗马的,就是在从耶路撒冷到以利哩古之间的地方,他还有工作没完成。但是终有一天,会像23节所说,“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于是就有了24节:“(我到西班牙去的时候)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
换言之,那控制着保罗的,乃是一个志向,要把福音传给那些从未听过耶稣名字的人,就是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一带(今天的阿尔巴尼亚)。并且这个任务完成之前,他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志向。然而到了某个时刻,在那一带的福音任务完成了,这志向就要继续带他往西班牙去。这样他也可以一尝夙愿,有机会路过罗马,看望那里的教会,享受肢体交通之乐。
被神圣的志向掌控,真的很美好。你被某种志向掌控着吗?
我称之为“神圣”,因为它的目标是神圣的——要让列国中未曾听过耶稣之名的人,来信靠耶稣,顺服耶稣,被耶稣拯救,脱离罪孽并免除上帝的忿怒。
此外,我称之为“神圣”,又因为这是从上帝并他神圣的话语而来的,正如我们下面要说明的。能够被神圣的志向掌控,真是一件很好也很对的事情。
你是否有神圣的志向?
其实,不见得每个人都拥有保罗那样的志向。因为,有人是栽种的,有人是浇水的(林前3:6-8)。每个人都有他的恩赐(林前7:7)。他们或站住,或跌倒,都自有他的主人在(罗14:4)。但我觉得,若是上帝的每位儿女,都能有神圣的志向,一定会讨神喜悦的。
孩子们,请你们好好留心听我的分享。我知道,“神圣的志向”这个词不太常用。你们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它。它是指那些你真的很想做的事情,而且是上帝要你去做的。你太想做这些事,超过其他任何事情,尽管对那些事情也很感兴趣。
比如,保罗有好几年时间很想去罗马,但他没有去,因为他还有更想去做的事情。他想在亚洲和希腊那些没听过耶稣的地方传扬福音。他真的非常非常想传福音。这种渴望就叫“志向”或“雄心。”而当这样的事情,是上帝要你去做的时候,就是“神圣的志向。”
你有这种志向了吗?还没有?不要紧,大家对孩子不会指望太多。可总有一天你不再是孩子。在基督里的成年人和孩子的差别之一,就是你要有神圣的心志。
许多小女孩(包括我的女儿塔丽莎),很喜欢布娃娃,想得到这些玩具来玩儿。这很好,不过总有一天,女孩子会长大成人,放下布娃娃,去寻找那更大、更好的喜乐之事,比如去照顾保健室里那些真的婴孩。或者将来组织一个事工,专门去遥远的地方照看那些饥饿的或失去父母的的婴孩。于是,这就成了你们当中某些人的神圣志向,其他人可能有别的神圣志向。
男孩子们呢?如果你像我小时候那样,你会想要球,卡车或枪,还有玩伴。我从来没持有过真枪(除了打弹丸的来福枪)。但是,我用我马太•狄龙的手枪(Matt Dillon pistol)和那把卢卡斯•麦凯因(Lukas McCain)式的转轮把手的玩具枪,杀死过许多坏人的哦。我也很爱跟朋友们玩足球,在街上挖出道路让我的玩具卡车穿行,而且,我拔枪速度快极了!那是个很好玩的年代。而且对孩子来说也挺好的。
但是总有一天,你不再是男孩。而成熟的基督徒就表现在,你要有神圣的心志。那些玩具枪、小卡车、球类,忽然变得渺小了,而为着正义和救恩努力奋斗的喜悦,变得越来越大。成熟就意味着有神圣的志向,大力挥舞圣灵的宝剑,对需要帮助的人大显爱心,奉耶稣的名痛击撒旦。
无论做父母的,还是单身的,无论什么年纪,只要是基督徒,都要有神圣的志向。要有为上帝的荣耀很想去完成的事情。它完全掌控和指引你,帮你作出决定(比如保罗暂时不去罗马)。它让你充满激情,关注一生。
这志向从哪里来?
答案要点在20节与21节的连接点。“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这里保罗引用的是以赛亚书52:15]‘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不过这是件奇事,而且和我们相关。《使徒行传》9、22和26章说,保罗是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直接被复活的基督呼召的。
《使徒行传》26:18记载耶稣赐给保罗的使命是,“我差你到他们[外邦人,各民族]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可见,是那位复活了的,今天依然活着的,拥有一切主权的耶稣基督,呼召保罗,叫他做外邦人的光。
但保罗在《罗马书》15:21那里没有说,“我立志到不认识基督的民中,做他们的光,因为耶稣在大马士革路上呼召了我。”他所说的却是,“我立志——被这激情所驱,要把福音传到不知基督之名的地方——是因为《以赛亚书》52:15的话,‘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你怎么理解这里的微妙差别?我的理解是,当耶稣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呼召保罗,要他把福音传扬到没听说过基督的外邦人中,保罗回到旧约,认真查考,以便确认和进一步理解它与上帝整个计划的关联。而且他真的找到了。为了我们的缘故,他不只提到大马士革路上自己的经历(那种经历我们不见得有),也提到上帝已有的话语(我们都看到了)。这样,他就把这志向根植在旧约中了。
好,你的神圣志向从何而来?
我的答案是:它来自个人与永活基督的相遇之经历(不见得像大马士革路上那样富有戏剧性),又被上帝所赐的话语塑造、启迪和驱动。
当你昼夜思想耶和华的律法时(诗篇1:2)——沉浸在上帝的话语之中——神就会来到你身边,把他话语中某些真理烙印在你的心灵中,直到它变成一个神圣的志向。假如你还没经历这事,那你就要更多地沉浸在上帝的话语中,并要求告他。
上帝不会引我们去毫无意义的地方,走过充满懊悔的人生。总有需求要满足——不是上帝的,而是世界上的,而满足它们,只有靠着神圣的志向。这不关乎自我提升,而总以某种爱的方式表达,并且总能满足别人真正的需要。
那么,保罗这里说的那无法测度的需要是什么呢?请看20节:“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这意味着,他已立定心志,决意去那未曾听闻基督的地方传扬福音。那些地方甚至连耶稣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问题来了:假如这些人不知道耶稣,他们是否一定要信靠耶稣才得救?不然,我们是否应该采取更稳妥的办法,把他们留在无知的状态中,等待上帝额外的恩典,或许这些没听过耶稣的人,还有机会得救呢?(意思是,没有律法的人,也不按照律法受审判,上帝大概会按各人的良心来审判他们,他们或许还有机会得救。——译注。)
那为什么保罗要冒那么大风险,受那么多苦,到那些未曾听见耶稣之名的人中传福音呢?
其实《罗马书》1:18-23的经文,已经提供了答案。我们一起来读,慢慢的、边思考边品读,并要体会保罗当时的沉重心情。这些话都是描述外邦人——就是从没听说耶稣之名的人,是保罗被雄心激励,要去传福音的对象。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正是这几个致命的词汇,定义了保罗所看到的那个无法测度的巨大需要;那些未曾听说过耶稣的列国之民,在审判的日子,将会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保罗在《罗马书》2:12又写道,“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英译本是:也必以没有律法的状态灭亡,仍然是必定灭亡的——译注。);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每个人都会根据他们能接触到的信息受审判。那些没听过福音的人,都会灭亡,因为他们都抵挡了已知的真理,并且也都过着悖逆上帝的不义生活。唯一的盼望就是听耶稣基督的福音,并相信它。
未听闻耶稣之名的人,有着无法测度、无限巨大的需要。我们能想象得到的、最大的需要,就是世人对耶稣基督福音的需要,他们要听到福音,要相信福音。因为耶稣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没有人能不借福音得救。
你们不见得都像保罗那样蒙召服事。但若不立志参与,你就不可能是个有爱心的人。
然而,你们当中的确有人像保罗一样被呼召,全职投入这个特殊的全球性大策略中。新来伯利恒教会的可能还不了解,请留心听我们对宣教的理解。先来看看保罗那奇妙的宣称吧。
先看19节:“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这里说的是从耶路撒冷往北,穿越叙利亚,往西经过整个小亚细亚(土耳其),沿着东部海岸下到希腊,再上去往西到达意大利北部,就是今天的阿尔巴尼亚。保罗说,在那里他已经完成了福音的宣讲。而且他特别强调——23节中惊人的表述,“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于是接着24节继续说,“我要往西班牙去。”
这话到底什么意思呢?他怎么能说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福音已经传遍了呢?我们可以确定,在那些地区仍有无数民众还没听闻福音,而且保罗在以弗所(就在那地区之内)写给提摩太的信中,还叮嘱他努力“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提后4:5)。换言之,那里仍有福音的需要。而保罗却说,他在那里的事已经做完了。
我们的理解是:作为布道家,保罗不是地区教牧,而是开荒宣道。他的呼召和志向,不是在教会已经建立的地方传道,而是到没有福音教会,没有基督徒甚至没听说基督的地区传道。
其实要紧的不是名称,而是实质区别。有些人在前线拓荒宣教,有些人在地区服事,宣教士要跨越文化、语言障碍,而前线宣教士更要视死如归,“藉着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冲破千年的黑暗困锁,释放撒旦的捆绑,让人认识那万王之王和全人类的救主。
这就是保罗的志向。今天,“使万民做主的门徒”依然是我们的大使命,很多人还没听过福音,因此,教会都要祷告上帝兴起更多拓荒宣教士,让我们都成为布道家。
我能想象——我祈求神,十年后会收到宣教前线的信——或许是你们中间的十个人,信上说,“《罗马书》15:20说,‘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2006年8月,在伯利恒教会,上帝把这段话印入我心灵,成了我神圣的志向。所以现在,我正在一群没听过福音的人中传道。”
主啊,求你现在做工。阿们!
†
今日吗哪
巴不得你在这日子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
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来。
丨路19:42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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