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雷家林一居民在网上给省长留言,得到及时回复
日前,江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瑞昌市雷家林路北居民的留言得到了及时回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是江西省瑞昌市雷家林路北的居民,我们的房子大都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属于砖瓦结构呢的房子,经过2005年地震,现在已经严重破损,特别是下大雨,严重漏水,无法居住,请问领导,在瑞昌,像我们这样的老房子还有很多,我们可以自行改造吗?或者由政府统一规划,像建新农村一样,整村改造吗?棚户区改造会轮到我们吗?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家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现已严重破损,咨询像这样的老房子是否可以自行改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房屋位于瑞昌市湓城街道雷家林,为单家独户砖混结构,屋面为木结构瓦屋面,总建筑面积254.9平方米,1999年12月13日按国有划拨登记了土地权属证,2014年3月4日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因房屋为木瓦屋面结构,渗水严重,于2012年申请改建,经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房屋登记为C类,属修缮范围。 根据2010年大九江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政策,瑞昌市已停止办理大九江规划区内(湓城街道属规划区范围内)农民自建房屋审批手续。之后,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市2014年出台《瑞昌市城区(湓城区)“两类”房屋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瑞办字〔2014〕68号)文件,主要解决对象有两类:一是2005年以来已办理批建手续,未建或未建足规划许可面积的,经本人申请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所的;二是原已办理批建手续,2005年后自行拆除未建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所的。你的房屋不在此范围内。 目前,瑞昌市已启动城区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你的房屋在摸底范围内,你反映的危房改造问题,待瑞昌市正式启动危旧房改造工作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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