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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一患者在中医院就诊离开后休克死亡,家属发公开信寻求真相

2016-05-30 瑞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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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瑞昌一患者在中医院就诊离开后休克死亡,家属发公开信寻求真相》的帖子在瑞昌各大网站、论坛以及微信中广泛流传!以下是公开信全文,仅代表家属方观点!

来源:瑞昌论坛    微友:雷在强

   网上有报道我的亲戚事件,也有各种喷子,有医闹之说。我来说说这两日参与医疗事故和中医院接触的两件事吧,因为今天我还在瑞昌,大概2小时前结束今天的洽谈。这么晚还在线写文字,只是为了让大家了解真相,这是不是医闹,中医院又到底提供了怎样的医疗服务水平。
   我亲戚遭遇的医疗事故是这样的:27号凌晨感觉喉咙很疼,正好他弟弟家在他家前面,是经常的晚归者。亲戚恰看到他弟弟回来家里灯亮,便要求他弟弟带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距离中医院就去了中医院。
   到医院后先后检查心跳、血压均正常,医生认为是扁桃体发炎,开了一些药,按医生要求吃阿莫西林并安排打吊针,约2小时后离开,回家后感觉浑身不自在当晚呈现失眠状态。第二天早上8点多仍按医生要求吃阿莫西林,但喉咙仍然疼,独自前往医院复查。医生再检查没问题,骑电动车离开,约5-10分钟左右感觉很不舒服,停车在路边尝试休息,突然间休克晕倒,被路人发现时已无生命特征。


   好吧,细节太多,不一一赘述。医院的问题太多,夜深了,今天只说两件事:
1、为什么瑞昌中医院在安排口服阿莫西林时不进行皮试或提醒?
   阿莫西林是什么药,大家可以上网查查。下面有图即知,是需要做皮试后才能服用的(很多人无此常识,看完此文也希望大家赶紧扔掉家里常备的阿莫西林),但中医院方没有安排做皮试,也没有明确向病人及家属提及,这一点中医院的李姓院长和陶姓主任已经亲口证实。

   在和医院昨天一天的洽谈无果中,今天瑞昌卫计委请来了九江的两位专家。两位专家在对大概情况了解后,虽然强调死因有多种,也未对死因下定论,但提到阿莫西林必须做皮试,存在导致病人过敏休克死亡的可能性。笔者从医的朋友也明确说,国家有规定,阿莫西林即便口服也要做皮试,如果是输液,更要反复确认病人是否过敏,即便病人在三天前曾输过阿莫西林,再次输液时也是要反复确认,毕竟人命头天。作为一家正规医院,非路边诊所,不可能不知道国家的规定。
   说到这里,我要再说说这位陶主任,因笔者非医学专业,今天与其洽谈中多次问及阿莫西林口服时是否需要皮试,其反复说不用。可见,这个陶主任是极其不专业,虽然可能是担任管理者,但也得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吧,否则怎么带领医生团队?难道中医院长期一直以来都未给所有口服阿莫西林的病人做皮试或者提醒?如果是,这和今年初的问题疫苗有何不同?如果只是针对我亲戚个人未做皮试,那就是严重的过失!!关于阿莫西林,再次用心的提醒所有人,你未做皮试服用了没问题,只是说明你体力对青霉素类药物不过敏,有抗体而已,并不代表医院的程序有无违规,对吧?
2、输液瓶哪去了?
   我的亲戚27号凌晨输了两瓶液体,在事故发生后,家属27号上午10点左右便要求中医院提供当时的输液容器,但医院方仅提供了一个在上面贴有标识名字的输液容器,另一个说找不到。在家属再三要求下,医院用了2小时去找,最后提供了三个没有名字的,说是三个都没写名字,有一个应该是亲戚当时使用的(注意,应该这个词)。
   这就非常搞笑了,作为患者或者家属,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试想——中医院在患者输液时是非常随意的,不在上面标识患者姓名这可能常见的事,谁又知道多个患者一起输液时会不会被误拿误用,尤其是晚上值班的医护人员都是在沉睡中被叫醒后睡眼蓬松的提供服务(这个细节有机会再详细说)。我做医生的朋友说,正规的医院输液时,药师在药房拣药时都会在上面标识,或者有输液单,或者在上面直接用油性的笔写上患者名字等信息,确保一致。瑞昌中医院的做法也未必太不把病人当回事了!虽然不适合用草菅人命这个词,但谁能保证你下次去中医院时会不会被误输了药液呢?!
   就以上两个问题,从昨天到今天,每天都是持续到晚上22点左右洽谈要求院方给出回复,但院方始终未给出合理的答复,所以亲戚家复将遗体和花圈搬到了医院的大堂,但家属并没有在医院攻击任何医生,没有影响任何医生的工作,都是在司法局某调委会的安排下申诉合法的权益。

   斯人已逝,孩子幼小,尚未断奶的襁褓啊!待他长大,该如何告知孩子,他的爸爸是怎么死的?中医院究竟有无责任,有多大的责任,是不是应该给个合情合理的交待,既是给逝者以慰藉,也是给生者以交待,这更是对生命的尊重。
   经过两日的洽谈,医院方无丝毫承担责任意识,也从未主动向患者表示任何关怀与慰问,一再含糊其词:我们从来没有说我们没有责任,也从来没有说我们有责任。这和屁话有何不同?!而且都是派一个没有决定权的副院长和主任来洽谈,领导层从未曾谋面。着实令人寒心!!
   医者仁心。从瑞昌中医院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点点,笔者极感愤怒和失望,中医院的上级部门在哪里?长住瑞昌的父老乡亲今后还敢去中医院看病吗?
   作为患者家属,也许笔者的看法略有偏颇,有失公允,此文对中医院及院方的领导略有攻击性,也许中医院也有很多负责任的白衣天使,但要让我们将“也许”变成“相信”,相信中医院没有猫腻,那么中医院应该站出来回答笔者以上两个问题,洗白自己。
   深夜敲字,这还是医闹吗,各位有良知的乡亲?!速度太快,错字太多,敬请谅解!

     人间正道是沧桑。关于医闹,如果现在的行为不合理不合法,我们一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下即时纠正,毕竟我们都是守德合法的公民。但真心期待瑞昌市中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市政府能撤查此事,主持公道。如果没有,真相和声音是不是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传播?而且我个人表示,一定依法去追寻真相,捍卫尊严!

以下是部分微友对于此事件的看法与评论:

微友-晓世良方:我想说两句公道话,希望大家理性思考别乱喷:院方如果不担责,家属自然不能接受,毕竟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突然的没了,此中悲痛甚至愤怒可以理解。但是如让医者担责,也确实冤枉,因为虽然国家药典要求口服阿莫西林最好做皮试,但是没有硬性规定。可以料定,不但瑞昌中医院,即便人民医院甚至九江各大医院,开口服阿莫西林也不一定先做皮试。如果按照笔者的逻辑,全国各大药店岂能销售此药?一方面药店不具备做皮试的资格,否则属于违法违规;另一方面,哪个药店不在合法销售阿莫西林?所以,这便体现了医疗体制和相关法规的不健全,在不合理的制度下,应该说患者和医者都是受害者!奉劝笔者痛定思痛,不要一味对医疗机构口诛笔伐,奉劝社会上众多喷子不要盲目仇医,因为,他们也很无奈!他们也不希望悲剧发生!!

特立独行的小狮子:家属节哀,死亡原因的检验结果出来没有?如果没有,在结果没明了的时候,医院摆花圈,放鞭炮,影响不好。愿事情妥善处置,节哀。

微友-神仙鱼:体质虚弱不适合吃抗生素了,既然吃药当晚没睡,第二天一定不能再吃,药物副作用,一定要用其他方法,如食疗,充分休息,一定要有简单医学常识,没办法,现在这社会求医不如求己

微友-橘子:做尸检确定死因,再划分责任。闹是没有用的,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大闹大有小闹小友的时代了。愿逝者安息,活着的人终归还是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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