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审理一起传销大案 16名“老总”近一半为女性
北海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传销大案
16名“老总”近一半为女性
16名受审老总中,不少人头发已发白。 记者 颜强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颜强)10月22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传销大案,袁某等16名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组织、组织传销活动的“老总”将被判刑。此案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受骗人数400余人。在当天的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16名到庭的“老总”近一半为女性,有10人的年纪在50岁以上,最大的已有63岁。
2014年9月9日晚,袁某等人领导的传销组织,在北海市某国际大酒店为新升任的“老总”举行“升总答谢宴”,到场的传销人员有百余名之多。该案中的胡某、逯某等5人作为新升任“老总”参加,徐某、侯某等10人作为已升任“老总”参加。当晚,在“升总答谢宴”进行到一半时,公安人员抓获上述被告人及其他传销人员。该案的另一名“老总”也于2014年11月份在南宁被抓。(详见本报2014年9月12日A1叠24版)
据了解,与以往案件不同,此案的传销人员为提高非法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每一位传销人员包括其下线均取有行业名。
在现场受审的袁某、徐某、侯某、胡某、陈某、孙某、王某等7人均为女“老总”。其中年纪最大的徐某今年63岁,本该在家享儿孙之福的她被“一夜暴富”的心理所诱惑,2012年加入了传销组织。进入组织后,徐某直接发展了侯某等多名下线,并与袁某、侯某等开设银行账户用于运作传销资金。据公诉机关诉称,至案发时,徐某等人已成为层级达3级以上的“老总”,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30人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她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认为,袁某等16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该案人数众多,法院将进行两天的开庭审理,届时将根据依法查明的事实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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