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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布点郑州 传销窝点负责人被公诉

2016-06-19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中原经济网讯】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的传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四处设立分支点,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深陷其中,甚至倾家荡产。该组织还将触角深入郑州新区,在该区设立办事处后,一度发展了近百名会员。近日,该办事处的骨干成员范某等3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提起公诉。新型传销形式进入郑州“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西部大开发投资”等名义,要求参加者购买“投资份额”,从而获得加入资格,每人最多可购买21个份额,交纳69800元;还要求加入者发展3名新人,并以发展新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2010年10月,这种传销组织把触角伸向郑州市郑东新区,该传销组织的上层领导安排范某、郝某等人到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办事处发展新的分支机构,开展传销活动。被害人季某是被自己的亲弟弟拉下水的。弟弟对季某说自己现在在郑州做生意很赚钱,让季某去考察一下。于是季某来郑州找弟弟,谁知到了郑东新区祭城后,弟弟就带着季某到社区的几个地方听课,连续四五天,每天都跑四五个不同的地方听课。讲师向他介绍:“1040阳光工程”是国家支持的,每人最多投资69800元,3年可赚1040万元,每人要推荐3人参加,之后可以通过银行领取工资。随着时间的流逝,季某发现这个所谓的“国家政府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就是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自己被骗了。他说,自己离开后,听说好多人都和他一样,没脸回家,甚至还有人自杀了。季某说:“一直到今天,我当初借的高利贷还没还清,更觉得对不起父母,我真恨那些搞传销的人,希望政府能彻底摧毁传销组织,不要再让悲剧上演。”骨干分子涉刑被公诉2010年至2012年期间,“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发展的传销人员一度上百人,范某等人均晋升为该传销组织的“总经理”,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后,逐步分散、逃跑。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从上海、江苏等地将范某等人抓获。因有些传销受害者无法寻找,最终,警方确认参与传销人员46人,其中每人平均投入为69800元。2014年5月9日,郑州检方对骨干分子范某等3人提起公诉。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李艳阳说:无论“1040阳光工程”穿着怎样华丽的外衣,都无法掩饰其传销的本质。其以“西部大开发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投资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实行晋制模式,骗取加入者财物,符合传销组织的定义,其组织、领导者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李向华通讯员张焱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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