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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传销头目昨日出庭受审 竟有3人是大学生

2016-07-01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昨天上午,合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案,冯某宇、冯某豪、冯某元等15名传销组织头目出庭受审。这15人中有3人是大学毕业生,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4岁。因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

  15名传销头目中 3人是大学生

  昨天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15名被告人陆续被法警带进法庭。

  记者了解到,这15人中除赵某弟的户籍地为广东省,其他人全部来自河南。他们年龄也普遍较年轻,大多是80后、90后,年龄最小的今年只有24岁,其中还有3人都是大学毕业生。

  据调查,2013年1月,被告人冯某宇经人介绍在合肥市加入了以“连锁经营”为名的传销组织。其后,冯某宇积极在合肥市庐阳区“碧水源”、“安然绿洲”、“金江花园”等小区从事传销活动,共发展了至少23级289人加入该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冯某宇也因此于2014年6月晋升为“老总”级别。

  这个传销组织中不少成员都是亲戚关系。比如,冯某豪、冯某元就是一对兄弟。2013年,被告人冯某豪经冯某宇介绍加入该传销组织,不久,冯某豪将其哥哥冯某元也拉入团伙。经不断发展下线,冯某豪、冯某元兄弟二人也陆续晋升为“老总”级别。

  另一名被告人张某强则是被其父亲张某红“拉下水”的,此后张某强又极力游说亲朋好友加入。最终,他发展19级156人加入该传销组织,自己也晋升为“老总”级别。

  “老总”管理成员 达500多人

  2015年6月,被告人冯某宇、冯某豪、冯某元、张某强4人共同对该传销团队进行管理。因下线人员较多,为方便管理,4人在该传销团队内设立了七个经理室,每个经理室设置了“大总管”(负责管理整个传销团队)、“自律总管”(负责管理团队的纪律)、“能力总管”(负责新加入人员的培训)等岗位。“大总管”和“自律总管”为经理室的主要负责人,按时向冯某宇等4人汇报工作。截至案发,4人通过经理室共同管理的该传销团队人数达518人。

  2015年9月14日,冯某宇等15人在庐阳区临泉路与颍上路交口某酒店五楼召开传销会议时,被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宇等人共同以“连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冯某宇、冯某豪、冯某元的行为属情节严重。

  面对指控,冯某宇等人均表示认罪。因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法院表示,待合议庭评议之后制作成文字判决,择日宣判。

  王鹏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李后祥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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