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小伙误入传销微博求救 网友驱车70公里窝点楼下施救

2016-12-25 袁永昌防传销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小伙误入传销微博求救 网友驱车70公里窝点楼下施救2013年10月1日09:25

原标题:山东青年求救:误入盐城传销组织 南京网友驰援:窝点楼下将他救走

一名24岁的山东小伙,在盐城陷入一传销组织,幸运的是,他在微博上发布的求救信息得到了响应,一名在盐城大丰的南京网友只身驱车70多公里,深入传销窝点将小伙救出。记者昨天联系上被救小伙得知,他已安全返回泰安家中。

扬子晚报记者 范木晓子

传销点救人,网友大赞“正义力量”

昨天,盐城123论坛有网友“senda”发帖称,9月28日中午,他在网上看到一则“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的求助微博,称一名网名叫“雨”的网友被骗误入江苏传销窝点,具体地点在盐城市区的大庆中路的纺园路,需要众网友援救。后来senda得知,那个求救的男孩已经被一名网友开车救出来了。

senda表示此事发布出来,是因为“我觉得需要让大家看到这些默默做善事人的光辉所在,这么大的盐城,没有人在意这小小的微博,他能从70多公里开外来到盐城,并自告奋勇地要来救出这个人,我觉得这是正义的力量。”

最新进展:工商连夜摸排传销窝点

昨天下午,记者从盐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近两天来,并未接到有报警称涉嫌传销的案件。并表示,若是接到报警称有涉嫌非法拘禁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他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情况。

发稿前,记者联系上了盐城市工商管理局经济监督检查支队的严支队长,他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八点多,他们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摸排,由于当天晚上夜已深,并没有能够查找到涉嫌传销的窝点。严支队长表示,第二天将针对投诉的内容进一步展开调查。

惊心营救

受害者走路时,正在和旁边的人说话,突然他(受害人)把左后车门一拉,钻进车里,我猛地一加油门就窜了很远……

营救约定:

就在楼下接应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微博辗转联系了该网友“故都金陵—柳临风”。由于对方不愿透露信息,记者只能得知,他是一名在大丰做生意的南京人,现年33岁,姓王。

据介绍,9月28日下午两点,他在微博上看到一则名叫“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博主的求救信息,微博名字叫《被骗传销遭软禁,交钱才有半自由》,从中得知一位网名叫“雨”的小伙子被朋友骗到盐城加入传销组织,被软禁24天,目前,他正求救要别人帮忙带他离开。

随后,王先生便主动留言,主动请缨要去试一试帮助他,并要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博主说,他在线,我就直接私信他,后来把他手机号码也要来了。”

王先生与受害人“雨”立即取得了联系,他们通过微博在线交流,大概确定好接头地点就在楼下以及时间,便从大丰赶往盐城。

惊悚25分钟:

受害人迟到了

“三点左右到大庆中路附近,由于他说的学校名字搞混淆了,所以在附近绕了十几分钟,都没找到。一直到3点45分,才到受害者指定的楼下。”

王先生得知,当天下午受害者的团体有个叫类似于串门的活动,二人便约定在四点左右在楼下见面。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着时钟指到4点,就是不见人影。王先生先是拨打受害人号码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无此号的回复,到底是被发现了还是另有隐情?这些问题不停地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一直到4点25分,他在另外一个人的监视下出现了。”

“受害者走路时,正在和旁边的人说话,突然他把左后车门一拉,钻进车里,我猛地一加油门就窜了很远。”据王先生回忆,从后视镜可以看到一起下楼的男孩还追着车子跑了几步才停下来。

顺利出逃:

看到警察放心了

为了防止有人围堵,王先生一直快速行驶了五公里,直到看到路边有警察了才敢将车子停下。“救援很顺利,看到警察出现底气就足了。”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在4点31分等红绿灯时,迫不及待地在博主的微博后面跟了一条“成功接出”的帖子。“4点35分停下车来,我才发条信息给博主,由于网络上关注的人特别多,很多人都在等我的回应,这样网友们悬着的心才能放下。”

由于担心受害者被他们再次抓住,为了让他尽快离开盐城,王先生带着受害者来到火车站买票欲送他回家。可一想到曾经有媒体报道过,传销组织会去车站围堵人员,便改变主意,先是买了当天晚上7点13分,开往徐州的火车,然后到肯德基吃点东西。“他说被软禁的这些日子,每天吃的都是土豆冬瓜,只有来新人的时候才会吃到肉。”

受害者回家了:

救命之恩此生不忘

昨天下午,记者也联系上了这位网名叫“雨”的受害者。他告诉记者,他叫陈鑫(化名),现年24岁,山东泰安人,已于当天夜里安全到家。

“9月1日晚上,我被一位朋友骗到盐城,9月4日早上,就被他和其他人真正地带进传销窝点,这一待就是24天。”陈鑫说,9月28日上午,他要求离开窝点,骗他来的朋友不同意他走,实在没办法只有通过网络微博发求救信。

“我是中午12点37分,通过微博向‘平安亭湖’求助,等了一会没人回复,13点01分又向‘平安江苏’求助,也没有消息,最后在网上搜索到一个外地的反传销联盟的微博,是他帮我转发了求救信,最终被救我的恩人看到了。”

“用我父母的话,就是我太幸运了,救命之恩,此生不忘。”陈鑫说。

推荐阅读

解密100元人民币的奥秘

家属自救技巧全套路,专业反传销的素养针对性整理。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相关问题解答 】
【揭秘】为什么亲朋好友无法对传销受害者进行反洗脑劝说?

【防传销】反洗脑案例分析,【大雪纷飞的千里援助】

【西安】34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判刑

投资“1040阳光工程”能成千万富翁? 警方:这是传销

广西投资69800元赚1040万传销实地考察骗人说法大揭秘


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腾讯QQ466508989,空间访问量52万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