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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破传销大案 2万余人参与涉案金额1.4亿

2016-12-30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


日前,记者从广元警方获悉,当地苍溪警方以一条传销线索为突破口,经过长达三年之久的艰苦奋战、缜密侦查,2016年11月,成功破获李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据透露,该传销组织参与人员涉及全国29个省市2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4亿余元。

2013年6月,苍溪经侦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群众加入一个叫“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正当民警准备对该组织的模式深入摸排时,“中国明明商”在苍溪县突然销声匿迹,案件线索就此中断。

2015年8月,苍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工商部门报警,某村民经人介绍加入了“中国明明商”组织,称自己被骗了。民警调查发现,苍溪县新观乡居民李某某在加入“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后,在苍溪县境内以拉人头方式先后诱骗30余人加入该传销组织。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整个广元市内参与该组织的人数接近千人。2015年9月1日苍溪县局立案开展侦查,经市局同意,成立了由市县两局相关部门联合专案组,分赴相关的河北、北京、天津三地展开调查工作。

经过专案组民警长达6个月的侦查工作,逐渐摸排出以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孙某为主要人员的“北京总商委”、以“中国明明商”名义改头换面自行成立的网络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租赁服务器,通过微信群、QQ等手段宣传和谐文化、以“让所有的人都富起来”创建“善义网”为名,虚构成立“中国全民借助银行”诱骗吸引群众,在四川广元成立“广元总商委”、“苍溪原商会”,以“生根发芽”的方式拉人头发展会员下线、骗取钱财。专案民警发现,该组织在全国分支高达80余个,参与人员达到2万余人。

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的蹲点跟踪,发现该传销组织河北三河籍骨干成员每月20日至24日在三河“中国明明商”总窝点“红星小区”(化名)碰头聚会较多的重要信息。6月20日,专案组开展集中端点收网行动,市县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动,出动50余名警力兵分四路奔往河北三河、河北唐山、广元利州、苍溪新观四地,四个战区同时开展“抓捕、端点”等工作。成功抓获了该传销组织负责人孙某某在内的13名传销骨干分子,扣押涉案主机8台、书证资料27箱、车辆1台,冻结资金账户100余个,一举捣毁该网络传销组织“老巢”河北总部。随后,相继在苍溪、阆中范围内抓获该传销组织13名骨干成员,并对“北京总商委”漏网骨干成员展开网上追逃,成功抓获2名漏网骨干成员。现已查明,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于2013年建立了“中国明明商”网络传销组织,先后在四川、河北、天津等29个省市发展会员及下线2万余人,涉案资金达1.4亿。

日前,辗转8省16市,行程11万余公里的全国特大传销案件第一批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移送起诉。该案创下广元市首例成功诉讼、全国集群战役圆满收官的传销案件侦办纪录。

邵志海 余东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彦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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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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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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