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联合打击1040传销违法活动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罗源县联合打击1040传销违法活动情况的通报http://www.fjaic.gov.cn/fjsgsj/zfxxgk/gkml/201612/t20161205_235863.htm
近年来,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创建无传销活动等工作多次行文部署,要求各地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为主力,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形成执法威慑力,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罗源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打传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针对本地区“1040阳光工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反复和蔓延的势头,积极作为,于今年11月10日,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乡镇政府、社区等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现将罗源县市场监管局的经验做法予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罗源县联合打击1040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陆续有外来人员聚集在罗源县滨海新城从事“1040阳光工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传销组织宣传只要缴纳69800元,发展三个下线,就可在短时间内赚取1040万元。其参与人员大部分来自农村,家境本就贫寒,为了发展下线,不惜欺骗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少人举家被骗,倾家荡产。传销人员一旦发现被骗后,容易报复社会,形成社会安全隐患。针对越来越严峻的打传形势,罗源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四次行文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在该局推动下,县政府于2016年11月10日组织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乡镇政府、社区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打击1040阳光工程传销集中统一行动”,取缔传销窝点62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4名,立案审查8人,刑事立案1起。
一、拉网排查,攻心瓦解
1.拉网式排查。罗源县市场监管、公安、社区等部门在滨海新城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摸排,并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对涉嫌传销的出租屋进行外围调查,了解住户动向。向居住在滨海新城地区本地群众了解情况,了解涉嫌传销人员的住所。在此基础上,确定涉嫌传销62个重点出租屋,作为行动对象。
2.开展打传宣传。针对1040阳光工程传销“洗脑”内容,设计了“反洗脑”的宣传用语(如‘发展29个下线,上第二平台,月入过万’是‘1040阳光工程’传销骗局等)。制作了“揭露1040阳光工程传销骗局”的宣传折页。特别是针对外来人员集中在滨海新城这一特殊现象,在新城800余部电梯轿厢内全部张贴打击“1040阳光工程”传销宣传海报,让每一个入住新城的外地人100%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阅读海报内容。通过扫描海报上的二维码,可以观看央视揭露“1040阳光工程”传销骗局的专题节目。行动期间,在小区入口、电梯、小区宣传栏等关键部门位,共张贴宣传海报360张,在小区入口、人群聚集点悬挂横幅43条,散发宣传单2500份,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反传销标语6万条次,播放电视公益广告1个月。通过以上方式,介绍1040传销活动的特征、危害和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对传销分子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并动摇初加入人员的信心。从对抓获的涉嫌传销人员的询问调查情况来看,这些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瓦解了许多传销分子。
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1.专题汇报。罗源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四次就滨海新城外来人员从事“1040阳光工程”传销问题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主要报告传销发展的严峻形势及其危害,打击存在的困难以及解决的建议。2016年国庆期间,市委舆情监测关注到了罗源的传销形势,县政府立即决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集中打击行动。
2.召开联席会议。县政府3次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市场监管、公安、松山镇、人民银行等部门及松岐社区、滨海新城物业、联通公司参加。在联席会议上统一思想,协调人员安排,讨论联合行动方案。
3.形成行动方案。10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打传工作,罗源局提出的关于集中打击的方案获得通过。会议决定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林颖副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领导任副组长,并拨付宣传专项经费10万元,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11月9日,由县市场监管局代为起草,各部门参与论证协调,几经修改的《罗源县联合打击1040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方案》最终形成,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何杰民书记、县政府林心銮代县长分别在方案上批示。
三、周密布置,精确打击
1.细化行动方案。在《罗源县联合打击1040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罗源局与县公安部门反复会商,讨论每一个细节,科学搭配人员,推演可能发生的情形,形成详细的行动预案。
2.周密安排人员。为确保此次行动成效,县政府专门成立“行动指挥部”,并抽调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松山镇政府、新城社区、保安公司、新闻中心、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行动小组,开展联合行动。一是成立10个中心清查组,每小组20人,由县市场监管局5人、县公安局3人、松山镇及社区5人、保安公司7人。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由县市场监管局或县公安局带队领导担任,副组长2人。录像1人,登记扣押3人,保安人员负责人员控制;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安排1人搜查物证。每个小组分片包干6-7个目标出租房间。二是成立外围看护组。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民警1-2人,保安2人,负责在指定地点看押各行动小组抓获的涉嫌传销人员。三是成立机动增援组。由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5人,公安局民警2人组成,负责对各行动小组增援。四是成立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对各行动小组后勤等相关工作提供保障。五是成立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人员根据行动情况,及时开展宣传工作。六是成立医疗救护组。急救车配备一名医生、两名护士于现场守候。
3.细化物资保障。一是物资保障:10个行动小组,每个行动小组配备储物箱1个,约束带25条、物证袋25个、标签若干、印泥1盒、笔1盒、复写纸1盒;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清单若干。二是车辆保障:每个行动小组配备一辆中巴及执法车辆。机动组和宣传组乘坐执法车辆。三是饮食保障:保障参与行动人员的午餐和晚餐,涉嫌传销人员的饮用水和面包。
4.明确查处流程。一是精确打击。按预先分工直接扑向目标出租屋,机动组把住电梯口、楼梯口。二是约束人员。约束人员至客厅,把好门窗,第一时间查扣每个人的手机、银行卡,检查身份证。三是登记证件。逐个登记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号、手机号、查扣银行卡。并将一人一袋封好,贴上标记。四是搜查物证。重点提取传销宣传资料,人员信息,工作记录等。五是集中控制。将涉嫌传销人员带回指定地点集中,由看护组协助看护。六是询问谴散。由执法人员对涉嫌传销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对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上下线的涉嫌传销人员先行制作笔录,予以解除约束。责令其购买回乡车票后,持车票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扣留的个人物品,予以谴散。七是移交公安。对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5.确保行动成效。一是保障安全。要求行动人员确保自身的安全,也要确保涉嫌传销人员的安全。行动中加强楼梯、门窗等关键部位值守,防止极端事件;遇到个别传销人员采取极端行为冷静处理,不激化其情绪,必要时暂停行动;遇有医疗事件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组到现场处置。二是服从命令。要求行动人员务必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行动成效。三是注意保密。要求行动人员统一由地下停车场隐蔽接近进入目标房间,等行动结束后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大造行动声势。
6.集中统一行动。11月10日上午,行动人员在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共7个单位270余人参加。县政府林颖副县长做动员讲话,提出行动要求。上午8时30分,行动人员分乘10辆中巴车驶向行动目的的滨海新城。进入新城地下停车场后,即按预先的分工直接扑向62个重点嫌疑出租屋。
7.行动成果明显。统一行动至11月11日零晨3点结束,共取缔传销窝点62个,清查涉嫌传销人员120余人,发现手机、层级图、家庭成员名单、传销笔记等物证一大批,制作询问笔录120余份。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4名,立案审查8人,刑拘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领导者1名。
联合行动在罗源县营造了打击“1040阳光工程”违法传销的声势,表明政府铲除传销组织的决心,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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