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C共享币,7名组织者被批捕 涉案达4.8亿,案件正在调查
贺州11月23日电(通讯员 陈海敏)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周某林等7人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该团伙整个体系有14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8亿元。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林等7人在贺州市以DGC公司通过投资虚拟币获利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网络“金字塔”层级关系,要求参加者缴纳100美元到500美元不等的注册资金,才有加入DGC公司的资格并成为会员。同时规定,每名会员名下只能有2名下线,其他直接发展的下线要并于其层级之下,每人下线有增加才能获得奖励,同时依据发展下线数量及投资的DGC币数额获得“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的奖励。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传销组织首先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下线再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网络层级结构。传销人员以“稳赚不赔”、“高利润收益”等引诱他人加入DGC公司,并通过“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获利。本案7名犯罪嫌疑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都在三级以上,最低多达1194人。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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