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加入“五化联盟”网络传销,最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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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阳春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五化联盟”网络传销案,韦某恒、曾某文分别获刑1年半和1年2个月,并分别处罚1万元和8千元。
2016年5月份,韦某恒、曾某文先后加入“五化联盟”传销组织。“五化联盟”传销组织的运营模式为500元购买一单,每一个会员最多可以注册3单,实行双轨制,发展两条线,呈金字塔型向下层发展会员,并依据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来获得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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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获得的奖励分为动态奖励和静态奖励两种收益奖励,动态奖励包括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推荐奖以“单”为单位,每推荐一单奖励该单的20%;在下线5层以内为层碰,层碰奖以“层”为单位,每层按照一单的60%;从第6层开始为点碰,左、右两区每层按照一单的10%进行奖励。静态收益是按照注册时公司股价折算出来的电子股,500元注册一单会员的同时获得五化联盟5000股(0.1元1股)的股权。
韦某恒、曾某文加入“五化联盟”传销组织后,为了获取更多的奖励,以低投资、高收益为诱饵,采用口口相传、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向朋友宣传“五化联盟”项目,不断发展下线会员。
截止案发,韦某恒共发展下线会员52人,下线层级数13层,涉案金额为47500元,共获利7450个电子币。曾某文共发展下线会员44人,下线层级数12层,涉案金额为41000元,共获利6350个电子币。
2017年6月12日,曾某文主动到阳春市公安局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6月22日批准逮捕;2017年6月7日韦某恒被阳春市公安局抓获,同月8日被刑事拘留,6月22日批准逮捕。
近日,广东阳春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五化联盟”网络传销案,韦某恒、曾某文分别获刑1年半和1年2个月,并分别处罚1万元和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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