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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为何老年人易被保健品骗局“洗脑”【警惕】每月花几块可获几十万元保障?这些互助计划背后有什么风险?

2018-03-02 防忽悠指南针

国内一半以上的保健品是由老年人买单的,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骗局,相当契合老年人的社会和消费心理,精准锁定了这一群体。

《财经》记者 孙爱民 / 文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的柳智北,几乎每周都能收到免费旅游的短信。短信来自于各“健康管理公司”,内容大同小异,一般都打着免费的旗号,到北京周边“两天一晚”旅游,而且路线惊人的一致,天津纺织博物馆几成固定“游览”景点。


今年66岁的柳智北已经对这些短信形成“免疫”,在他看来,这些免费活动组织方只有一个目的:瞄准老年人的钱包,千方百计推销保健品。


十年前,柳智北在方庄参加过一家公司的免费讲座,讲座过后便“糊里糊涂”交钱成为会员。“刚开始并没花多少钱,几个月后,他们才祭出了绝招,几乎所有的老年会员都掏钱买了他们的保健品。”柳智北接受《财经》采访时,仍然追悔莫及,他前后被骗了十多万。


退休前在行政单位就职的柳智北,说话思路清晰、逻辑缜密,能够总结出保健品骗局中“骗子”的常用伎俩,可仍然想不通,“同时受骗的还有退休的大学教授,甚至还有医生。当时怎么就心甘情愿掏钱买一堆废品?”


在中科院心理所老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布新看来,老年人频频中招保健品骗局,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是首要原因:犯罪成本低、监管漏洞大、甚至媒体与社区人员助纣为虐。但除去外在因素,老年人自身的心理与生理问题,也为不良厂商创造了可趁之机。


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保健品的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占了50%以上。老年人成为保健品消费的主力,而这个消费群体的一个明显特征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被忽悠。


在媒体曝光的保健品骗局中,制造与老年人“不期而遇”的场景、索要电话号码、定期问候、邀请参加免费讲座、赠送免费生活品、邀请免费旅游、灌输养生养老理念等,是保健品推销方常用的套路。


韩布新给《财经》记者分析称,深陷骗局中的老年人,通常会有以下心理状态:过分追求健康长寿而失去理智,缺乏必要的健康知识,忽视了真正的健康来自理智的坚持而非外在资源;因身处空巢家庭、情感缺位,情感需求被骗子的情感牌俘虏,导致饥不择食、真假不分;认知老龄化导致判断力下降,听信广告、骗子的虚假宣传;容易固执己见,普遍认为有钱难买我乐意。


老年心理学研究显示,老年人大脑神经细胞树突、轴突减少,导致感觉和知觉功能下降、行动迟缓,特别是情绪控制与表达方式有所变化,因此其生活方式、自我认知、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多方面受到影响。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空巢老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


中科院心理所老年心理研究中心采用自主研发的《中国心理健康量表(老年版)》,发现我国老年人心理健康总体状况良好,但仍有11.4%的“较差者”,与3%的“差者”。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主要影响因素为年龄、教育程度、职业(脑力较体力好)和婚姻状况;与主观幸福感、抑郁、健康、经济和参与活动等多项因素显著相关。


即便是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的老年人,也难以识别骗局,“较差者”与“差者”更难招架骗子们的忽悠。


心理健康状况“较差”者,有轻度心理问题,但是其社会功能受损不明显,可正常生活,所以容易被忽视;然而其本人感到明显不适,会妨碍其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心理健康状况“差”者,具有中度到重度心理问题,其社会功能受到明显影响,表现出学业、生活、事业某一方面适应不良或人际关系问题,个人亦感到强烈的痛苦不适。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21.9%的老年人平常会服用保健品,其中经常服用的占到了10.5%,这一比例随着年龄增长和收入的提高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


60.3%的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关注“保健品的功效作用”,远远高于对“保健品成分”(13.7%),“保健品品牌”(13.2%)的关注程度。在选择服用保健品的原因方面,超过四成的老年消费者认为保健品“能够调理身体”“提高身体抵抗力或者免疫力,预防疾病”,另有近两成的受访者认为保健品能够“辅助治疗疾病”。


消协在上述报告中表示,保健品毕竟不是药品,对于疾病没有治疗的效果,(老年人的)认知意识不够强。“老年消费者过于关注保健品功效,迷信保健品对疾病的治疗效果,都将降低其对产品实际成分、品牌和公司资质等的防范意识。”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认为,老人容易被骗,有一种社会性互酬的心理在作祟,可以简单理解为“投桃报李”:“接受了人家好处,觉得不好意思,就通过买药的方式作为某种形式的酬谢。”


盲从是老年人购买消费品的另一突出问题。老年人在保健品消费中,表现出的群体心理具有鲜明的个体同质性。虽然每一位老年消费者的需求不同,购买倾向不同,但受其归属心理的影响,居住在同一社区的老年群体,为了实现小群体的一致性,往往会形成一致的消费行为。当某个消费者周围的老年朋友对某种保健品十分赞赏、肯定后,就会促成其本人去购买。这在社会心理学上是有研究支持的,群体中的个体常常会不知不觉地受到所在群体的压力,而在直觉、判断、信仰以及行为上,表现出与该群体中多数人一致的行为倾向。老年人大多处于相同时代,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很容易倾向于一致。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邓治文认为,老年人无节制地购买保健品,一方面是他们缺少子女的精神关爱,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内心缺乏社会价值感。老年人离职退休后,觉得被社会所遗弃、遗忘,社会价值感突然降低。保健品推销人员正是利用了他们这一心理因素,奉承他们当年的“风光无限”,请他们去活动现场当“托儿”“现身说法”,彰显自身价值。


纵使老年人在心理与生理上的缺陷主观上促成了骗局的完成,但首要还是应该追究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


“中央电视台、各省市地方台有多少保健品广告?有多少晚间专卖时间?(这些媒体)有重大责任,需要反省。”韩布新表示,应该问责相关人员,提高媒体公信力。


警惕!每月花几块可获几十万元保障?这些互助计划背后有什么风险?

想给家人买个保障

但是保险费太贵?

如果有一个互助平台

不需要缴费

只是有人生大病时才分摊一点点钱

你会心动吗?



近日有人向记者报料,说发现一个大病互助平台:


“0预缴,0收费,只有有人大病才需要分摊”,每月分摊不过几块,但生病后可获几十万元的互助金。

还有这等好事?


于是记者兴奋地去搜索一番,发现原来这类互助计划其实并非保险,本身也没有保障责任承诺。


实际上,近年来已冒出不少类似的互助平台,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有社会保障专家认为,民间互助计划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将难以为继,参加人员未来得不到保障。比起民间组织,有政府背书的工会互助保障计划更可取。


市民:会否卷款跑路?


市民杜小姐近日正在犯愁,她想为已经超过60岁的父母买重疾险,结果发现可以选择的很少,即使有保费也奇高。


后来她发现有一个叫“康爱公社”的互助平台,称“0预缴,0收费,只有有人大病才需要分摊”,加入后每月分摊费用不过几块,当自己生病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互助金。让杜小姐心动的是,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可以加入,甚至本身有慢性病的也能加入,但她担心这个平台不靠谱,“万一卷钱走人怎么办?”


捡到便宜?成年人每个月仅分摊4块多


随后记者登陆“康爱公社”网站和公众号,公众号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经有超过131万人加入,总筹款额超过1300万元。成员每个月分摊费用不一,以今年6月为例,未成年人分摊金额为2.07元,成年人(含身故)分摊金额为4.14元。


康爱公社由最初的“抗癌公社”开始,至今已经有8个互助社。其中一个“轻友互助社”更是允许已经生病(非癌症)的人加入,但保障针对的是癌症。


实际上,近年来已“冒起”不少类似的互助平台,其中有的平台需要预缴10元左右的费用,有的平台甚至涉及意外互助、车辆等财产风险领域。


真相:30万元并非刚性赔付


后来记者联系到“康爱公社”社长张马丁,其表示公社并没有预收费,没有形成资金池。筹款委托公益基金托管,直接转账到受助人账号,公社本身并不会沾一分钱。


另一方面,公社所有的案例都是第三方审核,不存在公社虚拟案例套取互助金的行为;互助资金、公社团队、受助人等信息都有公示,做好透明运营;此外,公社还有受助案例的探视团制度、以及康爱公社论坛,社员可以随时就自己怀疑的问题,寻求公社的解答。


“这个既不属于保险,也不属于基金,只是一个助人自助的平台,社员之间彼此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达到大病时的互帮互助,公社本身不做刚性保障承诺,也不具备保障责任承诺的资格。同时公社和慈善基金也是不同的,慈善基金实际上是形成了资金的沉淀,而且是单向的捐助,没有形成资助人和受助人的良性互动,我们是双向互助的关系。”张马丁说道。


张马丁认为,“不预收保费”和“没有刚性赔付”是公社跟保险最大的区别,最高30万元的受助权利其实是“筹款目标”,并不是赔付承诺,“2013年我们发生第一起资助案例,当时人少,只筹集到几千元。”


张马丁强调公社的公益性,坚持不预收、不抽成,并认为这是一种众保模式,一种新的互联网模式。他承认,公社的运营经费主要来源于风投融资、基金出资,自身“造血”能力不够


注意:几种违规现象已被盯上


网上互助平台的发展已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去年5月,中国保监会针对“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指出,互助计划并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去年12月底,保监会再发布《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网络互助平台出现的几种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


一是以互助计划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


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


三是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四是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


五是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


不过张马丁认为,保监会的整治工作恰恰是给了互助平台并非保险的一个合法定位,是好事。


专业意见:工会组织互助基金更合规


保监会指,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精算中心主任宋世斌认为,此类互助计划并非保险,由于没有盈利目的,也不涉及非法集资,一种民间行为,不宜提倡。“互助计划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如造假骗钱、逆向选择难以避免,造成不同时期成员负担不均,最后公社人数过少而失去作用,因而参加人员未来得不到保障。”


他认为,若互助计划的补偿太少则价值不大,补偿多则分摊多、未来负担重,特别是人数退出太多,剩下年纪大身体差的人群时,就会维持不下去。


“工会组织互助基金更合规,保障效果好些,还能发动慈善捐款及政府保底救助。”宋世斌认为,此类互助计划不一定便宜,也不能当成疾病资金保障,市民应该依靠社保和商业保险及社会救助。



不过,工会的互助计划可选择的不多,

而且针对的是60周岁以下职工,

前述杜小姐就认为,

工会的互助计划应更加丰富和贴合社会需求。


对于这种社会互助平台,你怎么看?

你会为自己和家人选择这种平台吗?

快告诉我们你的看法吧~~



出品:广州日报大洋网

文/ 广报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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