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汽车加水不加油”?网上流传“氢动力水”视频!宣称可替代汽油作燃料?【曝光】“树德联创”诈骗金额5亿很嚣张,会员血本无归实名举报

2018-04-01 防忽悠指南针

编者按:之前小编曝光“中华车友总会”涉嫌传销,最近也有电视台曝光此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近日,热线观众吴先生反映,身边的朋友都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转发几段视频,视频的内容是不同的人往汽车的油箱里加水,表示这种水能代替汽油充当汽车燃料。真的有这样神奇的水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0616ql05my&width=500&height=375&auto=0

吴先生说,发在微信群里的这些视频基本是在宣称“汽车加水不加油”。在与朋友了解后,吴先生得知,这种被宣称能代替汽油的水并不是一般的水,而是叫氢动力水。


【电话采访】
报料人 吴先生:不止我们群里面有,其它同类别的群里也有人在推广,就说加那个水不用加油,叫氢动力水,很多人信了,慢慢的有人在推广了,他干嘛没事去推广,推广肯定是加入了,对车也会产生危害,就像一些92的车加97的都会有影响,就担心更多人上当受骗。



记者注意到,在吴先生提供的一个微信群截图里,一名姓张的网友,在群里不断转发类似的视频,并宣称不管新车旧车,汽车加动力水可不用加油,推广挣钱,自用省钱。为了核实情况,记者以想要了解情况为由,添加了这名网友。不到五分钟,对方便通过好友,并向记者发来语音。

对方强调,他推广这个氢动力水的原因,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因为氢动力水比汽油便宜很多,能给车主省钱。事实真的是这样吗?22号中午,记者根据约定的地址,来到了海府路南亚广场附近的亚希大厦,见到了网友张先生。



张先生:我也是刚刚了解,我用过我才推荐的(记者:动力怎么样?)可以啊,跟汽油车一样,四块五一升啊,就等于差不多汽油价格的一半,你开八毛钱就等于四毛五, 五毛这样。


张先生表示,他并不是生产销售氢动力水厂家的工作人员,他也是通过别人介绍进来,使用了一个月后才加入推广的。若记者想要了解或者购买,需要到亚希大厦的10楼,当面咨询。




氢动力水成分为合成氢? 交2980元入会才可购买


动力十足,价格只有汽油价格的一半,真的有这样好的东西吗?这种所谓的氢动力水,到底是什么?我们接着往下看。


为了查清真相,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亚希大厦10楼,发现这里其实是一间办公室。记者坐定后,屋内的一名男子就向记者推介这种氢动力水,并拿出了打火机。


这名男子介绍,他姓夏,是海口地区推广氢动力水的负责人。夏先生表示,这种氢动力水之所以安全、便宜,是因为里面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叫合成氢的新能源。



记者:这是什么原理, 这是什么水?


夏先生:合成氢动力水,你发点资料给他们,有专利的。


记者:对发动机有什么损害吗?


夏先生:这是清洗发动机的。


记者:国家那个氢动力就是这个吗?



夏先生:对啊,氢动力就是这个,现在外面也有些别的品牌,它就不叫那个了,它不敢百分之百代替,要掺在汽油里面用,像我们这个就是可以百分之百代替汽油用的。


记者:我们拿这个水去加,需不需要对发动机有什么改造?


夏先生:什么都不需要,就直接倒进去。

夏先生介绍,这种合成氢燃料是贵州一家公司研发的,已获得质检证书,还是国家的一项发明专利。不过记者注意到,这种合成氢动力水的包装上,并没有产品的成分、产地等相关信息,并且名称也只是写着发动机清洁剂。

为了向记者证明这种合成氢动力水的效果,当场,张先生还直接将这种氢动力水灌进自己汽车的油箱中。不过,他表示,因为车子还不太适应这种动力水,还只能混合着汽油一块加。为了检测这种氢动力水的实际效果,记者准备向夏先生进行购买,不过他却表示,购买这种氢动力水是有条件的。

夏先生表示,氢动力水是一个车友会推广的产品,因为这种产品在市场上还没有推开,如今只能对会员销售,而加入会员的唯一条件,就是缴纳入会费。



夏先生:加入会员要缴纳2980元。


会员推广入会最高月入百万? 发展模式疑似“拉人头分红”!


交2980元才能购买合成氢动力水,这不禁让记者警觉起来。这会不会是对方打着入会的名义,变相高价销售产品呢?正当记者疑虑之时,夏先生随后给出的说法,更让记者吃了一惊。


夏先生表示,缴纳的这2980元会员费,不是为了赚会员钱,相反的,是为了能让会员赚钱。说着他便让另一名会员在黑板上给记者讲解了起来。


会员:当我们进入会员时,公司就是会员制2980元,公司就按每一天拿出每一天10%的入单量,拿给全国会员去分红,当你分享一人的时候,2980乘以2倍,公司给两倍的钱给你,两倍的钱是5960元,当你分享2人的时候,2980乘以4倍,给你4倍的钱,大概是11920元,分享3人的时候,大概等于17880元,只要你有分享,公司就给这么多钱给你。



这名会员口中所说的分享一人,也就是介绍一人入会,最高介绍三人入会就能拿到17880元的分红。夏先生还介绍,除了这种分红的赚钱方法外,还有另一种更为高级和稳定的赚钱模式,不仅每个月能拿到钱,而且数额最高能达到上百万。

夏先生:比如说这个兄弟帮你做到了6人,你的团队又帮你做到了6人,你就成为这家公司的职员,一部达到了6人,二部也达到了6人,职员的话每个月给你领到5700块钱,你最高领到的钱是我们叫金钻董事,金钻董事每个月可以拿到117万。



当一个人入会后,介绍的会员越多,会员又继续发展会员,那么这个人每个月拿到的钱就越多。在夏先生给记者提供的公司分红收益表上,清楚写明了这一模式。可是,推广合成氢动力水的车友会,如何保证每月能给予会员如此高额度的分红呢?

记者:这个钱一点能返的吗?


夏先生:100%能返。


记者:要是经营不好的话也能发给我吗?


夏先生:这不可能经营不好,比如说我们今天这里十个人下单,全国可能有100个人下单,一百个人的10%拿来分,就是靠后面的钱来(补充的)。



夏先生直言,保证这样高回报的条件,就是会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利用后来入会的钱,给前面的会员补充收益。交谈中,夏先生还向记者强调,按照他们如今的发展速度,会员人数绝对不会断流。

夏先生:在海南我们才刚刚开始,才一个多月,现在就有八、九百人了,整个我们车友会 一个多月,全中国到各个省的,已经有八、九万人加入了。  


氢动力水含甲醇乙醇? 推广模式已涉嫌传销


看来,所谓的推广合成氢动力水,很可能是对方招收会员、发展会员,从而获利的一个幌子。那么,真的存在对方所宣称的能代替汽油的合成氢动力水吗?这种疑似靠拉人头分红的发展模式,是否靠谱呢?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根据推广人员夏先生提供的合成氢燃料的专利号,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里查询发现,这个专利号确实显示着专利名称为“一种合成氢燃料的方法”,但从2015年10月16日申请日至今,案件一直处于“中通出案待答复”的状态,也没有在专利登记簿里登记。也就是说,这项专利实际上只是在申请,并没有通过。那么,真的有合成氢这种能代替汽油的新能源吗?对此,记者也咨询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电话采访】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工作人员:这种技术或许是有,但是说这种技术,规模的应用到市面上可以用来当机油也好其它东西也好,那目前是没有的(记者:合成氢这个不在是吧?)还没有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步。 



那么,这种合成氢动力水真正的成分是什么呢?记者从会员手中购得一瓶合成氢动力水,走访海南多个检测机构,但基于技术条件限制,目前海南还没有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能对其做出检测。不过,在此前的暗访调查中,推广人员夏先生就透露过产品成分。

夏先生:记者:是不是甲醇那类型的?)甲醇吗,肯定是,还有乙醇嘛。

按照夏先生的说法,如果这种合成氢动力水的成分含有甲醇和乙醇的话,又能否作为燃料加入汽车呢?



【电话采访】海南大学汽车工程系 副教授 肖明伟:甲醇和乙醇进去的话,添加量多了动力就会变差的,不会变好,不管是甲醇还是乙醇,他对发动机肯定是有影响的,因为它们的特性和汽油柴油不一样,本身发动机是按照汽油或者柴油的设计,换一种燃料进去,就跟我们人一样,消化不良,发动机缸裂,燃料在机箱里面燃烧不正常,包括对油路可能有些磨损,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而有关夏先生所宣称的靠拉人头赚钱的模式是否合法,记者也将暗访到的视频提供给了海口市工商局。

海口市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处长 周晓:它这个已经涉嫌传销了,构成传销的两个要件,一个是入门费,一个是拉人头,入门费就是交2980,购买产品取得这个资格,拉人头就是通过拉人头来获取报酬,拉一个就是2倍就是5960。



海口市工商局方面表示,传销主要靠拉人头获利,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利用后来者的入门费补充前面会员的收益,一旦后续加入人员不足,资金链断裂,会员投入的钱都将血本无归。目前,工商根据视频的内容只能初步断定这种模式涉嫌传销,但他们还需要进一步取证后,才能做出处理。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曝光】“树德联创”诈骗金额5亿元很嚣张,会员血本无归实名举报无人理

近日有网友向我们反馈一事件: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向你们举报一起集资诈骗团伙作案。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与新石南路交叉口汇龙公馆1号楼26层。这里是树德联创集团公司集资诈骗的案发现场。

2017年8月底以张秀斌和刘宝军为首的诈骗团伙在这里密谋并且事实了一场惊天骗局。

他们谎称是河北省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核心领导层的高管……一系列官职。而事实是他们租来的营业执照。租了26楼一层,租期到年底。

他们谎称与中建五局合作拥有40亿资本。

他们谎称全资买下缅甸玉矿。

他们谎称在商务部备案经河北省商务厅石家庄市商务局批准发行商融卡。

他们谎称在黑河有乾通国际物流园,发行股权。

截止到2017年底,大肆敛财5.4亿元人民币。(他们自己宣传的)

受骗群众达两万多人(会员。)到了年底人去楼空。

春节前后受骗群众的家庭状况凄惨无比,血泪斑斑,几近绝望。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人们把希望寄托在党和政府身上了,多次报案,石家庄市公安局各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经侦大队说去找刑警队,诈骗案归刑警队管。刑警队说非法集资案归经侦大队管。后来又说去新石派出所,非法传销案归派出所管。时至今日还没有能立案。

诈骗团伙们公然藐视法律,气焰嚣张跋扈。

“董事长”张秀斌说:

“我在石家庄就没有摆不平的事。你们谁举报我,公安局都会告诉我的。”

实际操盘手刘宝军说:

“你们想上哪儿告状都行,想跳楼自杀早点跳!公安局那地方我都进去过多少次了。”

“执行总裁王必成”说:

“公安局的人不敢来,他们的老大在我们公司有股份,是干股。”

…………

我们并不相信诈骗团伙们说的话,但是石家庄市公安局的所作所为的确是与他们口放狂言相吻合。

我们多次给石家庄市公安局长,河北省公安厅长,石家庄市委书记,河北省委书记发特快专递举报材料文字图片视频都有。我们的手机上都有收件人签收短信。

可是一直石沉大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别让诈骗团伙们逍遥法外时间太长!

别让受害群众伤心的眼泪流的太久!

别让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

出于以上的考虑,今天有求于“反传联盟”,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与帮助。

接下来我给你们发一些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以下是“树德联创”采用的奖金制度:

树德联创奖金制度:

一:静态收益增值约4倍 投入级别收益如下:
消费750元  增值大约赚2800元
消费3800元增值大约赚14000元
消费7500元增值大约赚28000元
消费22500万元增值大约赚8.4万元
消费38000万元增值大约赚14万元
消费75000万元   增值大约赚28万元
消费225000万元 增值大约赚84万元
六次拆分出局,复投再次增值
 
二:动态收益赚大钱
消费75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7%
基础奖拿7%
育人奖拿1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5层的0.5%
交易奖拿1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38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7%
基础奖拿7%
育人奖拿2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7层的0.5%
交易奖拿2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75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9%
基础奖拿9%
育人奖拿3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9层的0.5%
交易奖拿3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225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9%
基础奖拿9%
育人奖拿4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11层的0.5%
交易奖拿4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380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11%
基础奖拿11%
育人奖拿5代基础的3%
友爱奖拿13层的0.5%
交易奖拿5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750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11%
基础奖拿11%
育人奖拿6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15层的0.5%
交易奖拿6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消费225000元的会员:
销售奖拿11%
基础奖拿11%
育人奖拿7代基础奖的3%
友爱奖拿15层的0.5%
交易奖拿6代的1%
感恩奖拿上一代5%平均加权       
公益基金:1%           
 
小区业绩50万奖奔驰车


举报控告材料

被控告人:

张秀斌:13903117911

刘宝军:13439709614

冯国航:13166602777

王必成:13210623222

周禹杉:13370928495

尚美君:18246698778

控告内容:团伙诈骗。

事实经过:

上述人员谎称是河北省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心领导层的高管,实施诈骗。

该公司营业执照上面根本就没有注册他们的身份证号,与他们在法律上毫无关系。

一,他们谎称与中建五局合作,拥有40亿元资本。运用涉嫌旁氏骗局的奖金制度大肆敛财。

二,他们谎称全资买下缅甸玉矿,以此大肆敛财。

三,他们不按自己宣导的本来就是旁氏骗局的奖金制度发放奖金,不守承诺,把该发的奖金强制会员们购买商融卡和黑河乾通国际物流园发行的股权。

他们谎称在商务部备案,经过河北省商务厅石家庄市商务局批准,发行商融卡。

他们谎称黑河乾通国际物流园发行期权股权。

法律原文:什么是诈骗?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受害人自愿把钱物交给行为人。

法律原文:

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均不得擅自经营证券业务以及证券衍生品业务,否则按非法经营证券罪论处。

综上所述,上述人员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大肆敛财,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上述人员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经营证券业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3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上述人员运用旁氏骗局的奖金制度,拉人头发展下线,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

2,依法保护广大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返还被骗资金。

诉讼保全:

恳请执法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冻结资金,防止他们转移资金,销毁证据,畏罪潜逃。

案发地点:

1,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与新石南路交叉口汇龙公馆1号楼26层。

2,全国各地举办大型招商会。现场刷卡,大肆敛财。

案发时间:

2017年8月底前――现在。

附上系列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