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精神,如期完成好我区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现将我区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导游注册机构(旅行社和导游行业组织)帐户于2017年2月28日前开通,网址:http://jianguan.12301e.com,
2. 2017年3月1日起,导游可在“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上注册,网址:http://jianguan.12301e.com,2017年6月30日前换发完毕。
3.换发期间电子导游证和导游IC卡并存使用,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导游证,原导游证(IC卡)禁止使用。
二、电子导游证注册、核发的程序
1.注册程序。导游网上注册、申请办理,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导服中心)网上审核信息,自治区旅游局网上审批。
2.电子导游证核发。网上审批通过后,导游携带本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原导游证(IC卡)和劳动合同原件信息,到自治区旅游局培训中心服务大厅核发电子导游证并领取导游身份识别卡。
3.转入转出。导游网上申请,导游原属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导服中心)审核信息,原属旅游局审批通过,新属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导服中心)审核信息,新属旅游局审批。网上审批通过后,导游携带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劳动合同和原省级旅游委(局)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及执法总队出具的无行政处罚、经济纠纷证明到自治区旅游局培训中心服务大厅核发电子导游证并领取导游身份识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