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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耻如何被打破?北同铁主任解构性侵文化

尊重多元合作 北同文化 2020-08-18


近年来,李依依、N号房、鲍毓明等事件将性侵犯与性暴力问题曝光在大众眼前,在前人勇气的鼓舞下,不断有更多受害者走到阳光之下揭露ta们所遭遇的暴行。最近,有一群曾经被老师梁岗侵犯的男性们聚到一起,在一个尚未对同性性犯罪有明显界定的环境当中,承担了外界戏谑、猎奇的目光,站出来,控诉了各自在懵懂时期被班主任以职权施压,被侵犯的经历。也有一位受害者的同性伴侣,其女友新入职遭遇性暴力,为女友维护权益时重重受阻。



事实上,这些被曝光出来的案件,依旧只是冰山一角,性暴力发生的次数远比人们预料的普遍。人类在大多时候,对他人的痛苦缺乏想象力。已故作家林奕含在一次访谈里说:“性暴力从来不是一次性的,快准狠的,而是绵长,反复一生的伤害。”日本学者上野千鹤子《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文化一书中提出,在厌女文化下,对羞耻感的强调忽略了对伤痛感的重视,痛苦在受害者身体里蛰伏一生,吞噬掉原本的生机、欲望、想象力和期待。


本期工作室约访北京同志中心执行主任小铁,与她聊一聊海面之下不可见的冰山,如何看待性之耻与伤之痛,以及各方应该去建构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Q:你自身、你朋友遭遇过性骚扰或者性侵犯吗?


A:我自己,还有许多朋友都遇到过性骚扰,其实许多人也遭遇过性侵犯,尤其是熟人强奸,这真的比我们想象要普遍。我在念大学时,曾经参与过《阴道独白》话剧的剧本编写和演出,当时剧组的女生基本上都遭遇过性骚扰。


我念高中时,在某年冬天的早晨,曾经连续两天遇到一个男高中生,他迎面走过来时凑在我耳边说话,我第一天没有听懂,但觉得很奇怪,第二天我听懂了,他和我说“操逼吗”。


当时我十五、六岁,没有接受过任何性教育,只接受过生殖教育。每次健康课上,很多男生挤眉弄眼,女生也觉得不好意思,我也从来没有认真听过。所以当我遇到来自陌生人的性骚扰时非常懵,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觉得特别恶心,好像自己被玷污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上学都不走那条路,宁愿走得远一些也不想再见到那个让我恶心的人。


成年后,有次在一个拉拉的活动上,曾经被年纪比我大的拉拉冒犯,当时我觉得不太舒服,但是没有明确制止对方,现在看来,大体是因为当时我不知道那是性骚扰。


后来在中心工作,了解了更多性骚扰、性侵犯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会对性骚扰更有意识。2015年,曾经有一位合作的律师,他在对我有言辞上的性骚扰时,我非常直接地和他说,“你不要这样,这是性骚扰。”他也就停止了对我的不当行为。



2008年,瑞银慈善基金会曾经对各国的受侵害儿童进行过一次长达三年的调查,当时大陆和香港共有3万多名未成年人和他的家长参与,其中大约8%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这个数字比家长报告的要有8倍之多。而且这个调查显示,男生受侵犯的比例比女生要高2.7%,而一般我们看到的社会调查或者新闻报道,显示的数据都是女生比男生要高。一般公共领域可见的,女孩和男孩受侵犯的比例大概是7:3。


2005年,中国广东省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发表了《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综合报告(2005)》,抽样调查了广东省10-20岁的青少年。报告中指出“青少年中男生的性危害防范意识较缺乏。无论是高中、职校学生,还是大学生,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3个有被迫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虽然不同的研究,因为方法不同,可能结果会有出入。瑞银的研究,毫无疑问的打破了大家对于未成年遭遇性侵害的刻板印象。 


我在中心也曾经遇到过一位志愿者,他大概12岁时,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成年男子。他很喜欢打游戏,游戏里经常要充钱,但是他没钱,对方就让他去自己家里打游戏,每次打完游戏就和他“发生关系”。那个时候他很小,不知道这个行为的意义是什么。长大后他才慢慢认识到这就是性侵,可是伤害已经发生了,他在成长的过程当中,也没有比较好的倾诉的对象,所以他年幼时一方面自己不懂,另一方面也没有办法跟周围人求助,导致他很有一段时间都在受侵犯。


我也曾认识一位来自捷克的男性,他给我看过他以前写的日记,告诉我他童年时也被性侵过,但当时自己太弱小,根本没有办法挣脱。他说如果有机会再见到那个男人,他一定会杀了他。当今社会,成年女子受侵害,说出来都会遭遇无数的艰难险阻,比如大家可能比较熟知的Jiangyao案和日本的伊藤诗织案,两位原告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先要承受无数人的谩骂和质疑。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未成年拿什么怎么保护自己?





Q:要如何去界定性骚扰和性侵犯,什么时候应该说“不”?


A:只有被冒犯方才能界定,每个人的边界感不一样。有的人喜欢用身体接触表达情感,有的人被碰一下都不舒服,可能试图接触对方的人未必有性的意思。但是,只要被接触方觉得不舒服,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便可以直接拒绝,如果对方一意孤行,便可以认定为骚扰。


在现实生活中很微妙,尤其在缺乏性知识的时候很难界定。如果不知道性骚扰是什么,那么面对它时就很难去识别,更没有办法做出反应,所以首先还是要加强性教育和平等教育。


同时,被接触方不应反思自己是否做了什么事情让对方误解。不管你那天穿没穿衣服,不管你性格是保守还是开放,不管你有没有喝醉酒,都不是对方可以骚扰和暴力你的理由。即使两人之间的关系很好,也不能成为对方骚扰你的理由。




Q:除了新闻报道中常见的,还有哪些平时人们忽视的情况,比如说性少数人士会面临哪些性暴力?


A:性少数遭遇性骚扰,的确是存在更强的隐蔽性和特殊性。我过去听说过一个案子,有一个拉拉被家人和老公合谋强奸,因为很多人不相信女同性恋的存在,认为“因为她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她才成为同性恋”,所以就发生了这种试图“纠正式”的强奸。


前两年ME TOO运动当中,一位来自香港的艾滋病反歧视的倡导者也被曝出,他在全国做巡回演讲时经常性骚扰活动的志愿者,一开始这些志愿者们也会感到迷惑,毕竟他是业内前辈,说出来会不会不合适,最后受害者还是曝光了此事。


有的人会有一种想法,认为LGBT的社群好像就是个性开放的圈子,如果你在这样的圈子里表现出别人骚扰你,你不愿意就有可能会有压力,会被认为“你怎么这么没有意思,这么无聊,开不起玩笑”。这样有时也会给一些人压力,导致ta如果遇到骚扰,可能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认为性开放或者性愉悦的文化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强调知情同意。比如大家可以调情,可以试探,但不能不尊重对方感受。你并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对你有相同的好感,即使对方对你有相同的感受,是不是就准备好了要跟你发生性行为?对这些情况的把握,需要我们头脑里有一根弦,就是我们一定要尊重对方的意愿。


我有一位基友曾经遭遇熟人强奸,他告诉我时很崩溃,大哭不止,因为他感到很耻辱,且难以置信,他对这个人的信任完全崩塌了。另一方面,这种事情也不知道如何去解决,对方是朋友,他也不希望将对方告上法庭。


如果是孩子之间的熟人性侵案,后果会更加严重。女童保护机构在2017年做了一个调查,从2016年公开报道的400433起性侵害儿童的案件当中,熟人作案占总数近70%,陌生人差不多30%。今年4月17日,LoveMatters发布的中国性侵司法案件大数据报告显示,强奸案中当事人关系是陌生人的情况只有3.77%。


在遭遇熟人性侵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接受:为什么这个人要对我做这种事情,我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好,为什么这种破事会降临在我身上?这时会出现普遍的防御性的合理化。就像李星星或者房思琪,受伤害的孩子那么小,对方是个占绝对优势地位的成年人,对自己做那样的事情,除了合理化说他喜欢我、爱我,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接受。





Q:明明伤害频频发生,这些痛苦却很难被外界看到的原因是什么呢?


A:首先是对性的污名化,大家会认为这是不可言说的,污秽的,肮脏的。尤其非异性性关系或者非异性性行为被污名化的程度更甚,非异性性侵或性骚扰受害者很难去告发,因为ta很可能根本就没出柜,遇到权益受损的状况,也更难去维权


林奕含的书里也提到,强奸是社会合谋的暴力。性暴力跟其他形式的暴力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对受害者的侵犯,会造成身心上的不良影响。只是当暴力遇到性的时候事情被复杂化,被泛化,我特别不能容忍这一点。暴力背后那些似乎能把人毁掉的东西,更多都是社会建构的。如果这个社会不认为被强奸的人比被打了一拳的人更丢脸,就没有人会因为认为被强奸就失去了人生而不敢把这个事情说出来。厌女文化,荡妇羞辱,贞操文化,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完美受害者论,这些都组成了强奸文化。很多人认为,受害者被强奸了,你挺可怜的,可你为什么要把它说出来?你有什么目的?我们一定要消除这种文化,我们要告诉这些survivor,你被强奸了,你真的不可耻,可耻的是那些强奸犯。


其次,性暴力,无论是强奸还是性骚扰,都是关于性的暴力,是基于权力不平等的压迫。有研究表明,在对儿童的性暴力中,不是所有侵害者都是恋童癖,无论这个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ta都会对男儿童或女儿童进行伤害。儿童的特性是不具备系统性的性知识,精神尚未完全独立,世界观也在建构的过程当中,更容易被操纵。对儿童的性暴力是,基于年龄权力的压迫和暴力。此外我们也要关注性阶层的问题:儿童的性被放在什么位置?儿童的身体被放在什么位置?很显然,很多人不尊重儿童,没有把儿童当成一个独立的人,视儿童为可以被操纵的对象,所以ta们会对ta 不尊重的人进行压迫甚至侵害。比如,很多男孩在小的时候,会被大人玩弄生殖器或者身体,还经常会听到别人开他生殖器的玩笑,这就是中国社会里不尊重孩子身体的一种表现。


再者,现有相关制度对于性暴力的惩罚力度并不够威慑到施害者们。2015年,我国刑法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十四岁以上的男性也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但强奸男性还是不能构成强奸罪。


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所有人重视的问题是,家庭成为了暴力发生的“特区”,在家庭里发生的性暴力反而更容易被宽容。比如,强奸陌生人和强奸家庭成员,这两者的难度和付出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因为和性有关,大家会认为这个事情不重要,不可言说,是私事,是家事,难登大雅之堂,这不是公德问题,不值得“外人”去关心。这种家庭暴力的迷思急需破除。





Q:方刚老师认为,“单纯的反性侵教育”有时候会适得其反。当下我们需要什么样性教育?如果把“性暴力”一词拆开,能不能理解为需要针对“性”的性教育和针对“暴力”的尊重教育?


A:可以这么理解。


现在大部分学校性教育主要是生殖教育,以生殖为导向介绍性器官的作用。来月经是为了生育,精子和卵子结合会形成受精卵,避孕套怎么用等等,但老师肯定不会介绍性器官也会给我们带来愉悦。


问题在于,我们谈性的时候不能只谈生殖上的性,我们一定要去谈文化上的性和政治上的性。在拉丁文里,身体有一个解释是犯罪的条件,身体也有政治含义。


首先我们要强调赋权,身体的自主权。第一是拥有了解身体的权利,比如学习正确的性知识;第二是享受性愉悦的权利,比如知道自己身体发育完全时可以有性行为;第三是有免受侵害的权利,如果自己不同意,没有人可以骚扰、强奸。


其次要加强性别平等、尊重、多元教育。现在社会上的重男轻女、消费女性身体的现象的原因还是因为没有实现性别平等,还处于社会性别二元对立结构的压迫之下。


其实中国最需要接受性教育的群体应该是成年人,有些父母是特别反对性教育的,在他们的观念里性是肮脏的,不许被讨论的。很多成年人日常会看色情片,平时也会讲黄色笑话。但是当孩子问起性相关的问题时,他们却认为怎么能跟小孩说这种事情。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问我妈“为什么鸡蛋会生出小鸡”,我妈一开始本来要回答,后来她说你为什么要问这个,就没有回答。我想她肯定怕我延伸去问,“我怎么出生的?”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性别平等的意识,推行性别多元观念,加强反暴力的教育。如果从小开始教育孩子怎么去尊重别人,怎么去表达好感,同时我们言传身教,在日常生活当中去尊重儿童,尊重周围的人,ta长大后又怎么会做出强迫别人或者是性剥削别人的事情呢?


我们要带着性别平等的意识去审视我们的生活,去实现性别平等。虽然这非常理想,但是我们要带着这种使命感和目标感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去努力实现。当然,现在来看,我们会觉得性别平等还是这么糟糕,性暴力还是这么普遍。但如果我们在更宏观的历史视野下看,会发现至少女性在地位上还是有提高的,也还是有更多人有性别平等的意识。改变观念和制度是长期工作,所以我们需要更耐心地、更有策略地去推动性别平等文化,彻底打败常见的厌女文化。





不公、暴力和伤害每天都在发生,每一次事件的曝光都超出人们对恶的预期。无论任何语言将其包装,性侵犯都是一种暴力,一种强迫,对人性的戕害。

所幸,在很多人的努力之下,越来越多有关惩罚性暴力的呼吁被推至公共领域。但这远远不够,要从根本上消除性剥削,就像小铁说的那样,需要普及尊重、多元、平等的观念,让更多人了解性,正视性,尊重性,打破性之耻。也要让更多人看见遭受着性剥削的TA们,感受TA们,同理TA们,帮助TA们,治愈伤之痛。



微光工作室

作者:鹿温鱼

排版: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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