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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东蒙大酒店房间全被强制"开锁"!竟是因为……

2018-04-16 加油红河


东蒙大酒店对于蒙自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位于银河路,地段并不差,外围装修精致。可为什么建好6年的时间却迟迟不见开业?


2012年,云南锦伦假日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向云南豪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了刚建好的东蒙大酒店。项目工地负责人李忠说:“当时云南锦伦假日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先是交了800万的定金要买这里,后来又变成租,就把800万的定金转为租金。但是交过那次租金后,对方就没有再交过租金。之前能联系上他们,但他们不出面解决。到2015年后就联系不上人了,这个酒店就一直闲置。”



2016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也作出了判决。即便如此,云南锦伦假日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依然未露面。面对被执行人躲避,对法院通知置若罔闻的情况,今天上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蒙大酒店进行了强制执行,将东蒙大酒店整体移交还房东。


执行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依然联系不上。在州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区人员及多家媒体的见证下,法院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清点,全部执行完毕后移交房东。



开锁人员对房间门进行开锁。


工作人员在清点酒店178间房间内的物品。


据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才学介绍,这个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案件。“在此之前,我们查找被执行人、约谈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拒而不见,因此我们采取了公告送达,通过公告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也一直没露面。依照法律规定,今天我们就按照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李才说到。


对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李才学说:“我们的目标很明确,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扰人民法院执行的现象要得到有效的遏制;二是暂时没有条件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的案件,一旦发现财产要马上恢复执行,这个渠道要畅通;三是人民法院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情况要得到根本消除,要依法规范地执行;四是有财产的案件在法定时限内要得到有效的执行,真正使申请人的权利得到兑现。”


李才学表示,通过这些目标完成,使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切实的提高,最终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助推诚信社会的建设,建立人人信守诚信的社会,尊重合同尊重契约的社会,有序的法制化的社会。


END


云南加油报全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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