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芝罘两家企业被重罚!

点关注👉 烟台日报 2022-07-13

点此关注“烟台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近期芝罘公安禁毒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易制毒企业安全生产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整治


两家企业被重罚



近日,禁毒大队、凤凰台派出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烟台某再生水有限责任公司从某化玻有限公司实际购买盐酸8.36吨,但仅报备7.36吨,存在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如实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等违法行为。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两家涉案企业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民警提醒 



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造成危害,芝罘公安将继续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力度,从严从重打击该类违法犯罪,坚决杜绝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通渠道。相关企业应加强管理,依法经营,严防出现易制毒化学品疏于管理、不如实报备等违法问题。


 法律链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热点新闻回顾


 唐山警方最新通报!

 德润快速路施工,这些路段封闭

 受“暹芭”[xiān bā]影响,烟台暴雨+雷电+阵风9级

 热搜第一!全国通报

 最新!入鲁返鲁政策有变

 昨日山东新增2例本土确诊,4例本土无症状









来源丨芝罘公安

责编丨常帅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您看此文用

  · 

秒,点在看只需1秒👇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