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山东两所高校拟更名!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8月4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05,工作邮箱:jhc@shandong.cn。
热点新闻回顾
◆
◆
◆
◆
◆
◆
来源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