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芝罘区这笔钱涨了!月底前发放到位
芝罘区伤残津贴标准调整
最高每月涨175元
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近日,记者从芝罘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我省《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芝罘区将调整全区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
调整范围及标准
看这里
↓
调整范围
此次待遇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主要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7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65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55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145元。
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3535元、2828元、2121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
月底前发放到位
芝罘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将于10月30日前全部社会化发放到职工社保卡或预留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
热点新闻回顾
◆
◆
◆
◆
◆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烟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李伟被提起公诉!
◆
来源丨芝罘湾畔、芝罘区人社局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