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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点关注→ 烟台日报 2024-02-12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此案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此前报道: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休庭,择期宣判


2023年11月28日上午9:30,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上诉人余华英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参加诉讼。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余华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有坦白情节,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余华英、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案件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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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编丨常帅  校对丨杨云阁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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